秦王嬴政——皇帝称谓的始创者
皇帝是专制政治体制下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中文“皇帝”一词相传为秦始皇所创,取“三皇”及“五帝”合一而成。秦始皇(嬴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创建了皇帝制度,自己成为第一个皇帝,称“始皇帝”。至此后,皇帝一词正式成为中国古代王朝最高统治者的专称。
皇,古为上天,光明之意,“因给予万物生机谓之皇”;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因其生育之功谓之帝”。 皇为上,帝为下,古人的皇帝意指天地,而皇帝一词则是告诉人们,天地是万物之主!
(图)秦始皇
在秦始皇之前,中国的最高统治者称“王”或单称“皇”和“帝”,如周文王、周武王、“三皇”、“五帝”等。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一些国力强大的诸侯国的国君也自称为王,如秦王、楚王、齐王、赵王、燕王等。秦国与齐国曾一度称“帝”,不过这一称号在当时并不同行。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灭掉六国,平定天下。天下初定,39岁的秦王政第一件急着想做的事,就是要重新给自己确定一个称号。已经一统天下的秦王政,以为过去的这些称号都不足以显示自己的尊崇,“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他下令左右大臣们议称号。嬴政自认为这是亘古未有的功业,甚至连三皇五帝也比不上他,如果不改变“王”的称号,“无以称成功,传后世”,于是让群臣研究一下怎么才能改变自己的称号,以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经过一番商议,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认为,秦王政“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功绩“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他们援引传统的尊称,商议后报告秦王说,上古有天皇、地皇、泰皇,泰皇最贵,可改“王”为“泰皇”。秦王反复考虑,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以显示自己的尊贵。
自此,中国开始了长达2 232年的皇帝制度时期。皇帝是中国中央政权的突出代表,是政府和社会的核心,享有最高的权力和荣誉。皇帝自称“朕”,其他人则称皇帝为“陛下”、“万岁”或“圣上”等。秦朝时,秦始皇试图将国家的全部权力都集中在自己(即皇帝)手中,即“天下事无大小皆决於上”,但由于统治国家的事务繁多,这种制度实际上是不成熟的。在秦朝之后,皇帝的权力和职能逐渐由一个中央政府辅助完成,汉朝时这种中央政府的形式是三公九卿,隋朝开始三省六部制。因此即使皇帝年幼中央政府也可以照常运作,但同时由于中央政府长官(如宰相、丞相等)的权力可能过重,有可能威胁皇帝的权力,甚至通过政变自己当皇帝,比如王莽篡政。所以,帝王统治时代,君王往往既有重视贤良的佳话,也不乏有迫害忠臣的惨案。这就说明皇帝是以维护自己统治天下的皇权为核心的,对于功高盖主的人才不得不担心他们觊觎他的权力。
趣味连接:“陛下”一词的由来
“陛下”本来是指宫殿的台阶,又特指皇帝座前的台阶。皇帝临朝时,“陛”的两侧要有近臣执兵刃站列,以防不测和显示威风。群臣常常不能直接对皇帝说话,而要由站在“陛下”的侍卫者转达,以示皇权的崇高。“陛下”这一称呼最早见于司马迁的《史记》。《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这样的记载:“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后来,人们就用“陛下”作为对皇帝的直接称呼,表示自己虽然是在对皇帝说话,但在礼仪上不敢忘记自己本来无此资格。
“万岁”——皇帝有此称呼的由来
“万岁”这个词本来只是人们由于内心喜悦以示庆贺的欢呼语。秦汉以前,欢呼“万岁”是比较普遍的事。比如冯谖替孟尝君在薛地烧掉债券,颇得人心,于是“民称万岁”。
秦汉以后,臣子朝见国君,拜恩庆贺,也常常呼喊“万岁”,并逐渐成为一种礼节。为了表示对皇帝的尊敬,“万岁”便成为帝王代称了,但这并不是帝王唯一或专有的称呼,当时叫“天子”也可,“天之骄子”,表明其拥有的权力是上天所赋予的,至高无上。如果对别人呼喊“万岁”,皇帝也不干涉。汉武帝曾想把“万岁”据为己有,不许别人用。但是人们并不全遵照他的意志,一到高兴的时候还是欢呼“万岁”,禁不了也无可奈何。之后的朝代皇帝们都没有得到“万岁”这个专有称号。
直到宋朝,皇帝的“万岁”专利得到捍卫!如果有大臣被称为“万岁”,就算犯禁,要受到重罚。以忠贞闻名的寇准有一次与温仲舒同行,路上遇到“狂人”,迎马高呼万岁。寇准的政敌得知后,向皇帝告发,以致寇准被罢去同知枢密院的高职,降为青州知州。
可见,自从宋朝开始,“万岁”一词成了皇帝的专用名词,如果谁再随意欢呼“万岁”,就会有杀身之祸。到明朝以后,规定更加严格,简直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清王朝被推翻后,“万岁”一词才还其固有面目,人们还是把它作为一种庆贺的欢呼语。
关于万岁爷有这样的一个典故,乾隆(弘历)幼时,随祖父康熙(玄烨)在四方桥散步。康熙口吟一联:“四方桥,桥四方,四方桥上看四方,四方四方四四方。”康熙让乾隆接下联,乾隆灵机一动吟道:“万岁爷,爷万岁,万岁爷前呼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
乾隆当上皇帝后,下扬州微服游八方亭,见一名叫阮元的孩子在读书,乾隆考阮元:“八方亭,亭八方,八方亭上望八方”,阮元答之:“万岁台,台万岁,万岁台前拜万岁。”
从这个典故不难看出,清朝时“万岁”这个词已经仅是皇上一人所有,而且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的代名词。
趣味链接:为何皇袍上绣有九条龙?
古人称帝位为“九五之尊”。 后来就以“九五”比喻君位。而龙袍上的九条龙有四条正龙绣在前胸、后背及两肩,前后衣襟则各绣有两条行龙。就这样,如果从前后看去都有五条龙,隐含有九五之尊之意。不过算算,这样前后才只有八条龙,另一条龙呢?原来这一条龙是绣在衣襟里面,除非掀开外面的衣襟才能看得到,所以龙袍上共有九条龙,正好符合九五之数。
中国“古代克格勃”——明代厂卫制度
一提到明朝,人们第一个想到的恐怕无不是锦衣卫。锦衣卫是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所建。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的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锦衣卫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
明朝前两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对皇权的维护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强烈欲望。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的扩大了。一般来讲,锦衣卫的工作只限于侦察各种情报、处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一旦适逢一个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就会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击异己,也可以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 这种无节制的滥捕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难怪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
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一旦哪位倒霉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行刑地点午门。在那里,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一左一右早已严阵以待。受刑者裹在一个大布里,随着一声“打”字,棍棒就如雨点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廷杖之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明朝的皇帝却乐此不疲,锦衣卫将校对它也是情有独钟。
明朝除了锦衣卫有特权外,那就是东厂与西厂。明朝是太监权力膨胀到极限的一个朝代。
东厂的发明者是明成祖朱棣。在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侄子的皇位后,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对新政权并不十分支持。为了巩固政权,朱棣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制机构,但他觉得设在宫外的锦衣卫使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于是决定建立一个新的机构。在朱棣起兵的过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过很大力(如著名的郑和、道衍),所以在他心目中,还是觉得宦官比较可靠,而且他们身处皇宫,联系起来也比较方便。迁都北京之后,建立了一个由宦官掌领的侦缉机构——东厂。
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主和厂督,是宦官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
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明宪宗成化年间,先是京城内出现了“妖狐夜出”的神秘案件,接着又有一个妖道李子龙用旁门左道蛊惑人心,甚至网罗了很多太监,意图不轨。虽然李子龙和他的党徒最终被锦衣卫一网打尽,但宪宗由此深感侦刺力量的不足。于是他身边机灵的小太监汪直被选中,派往宫外打探消息。汪直抓住了这个机会,到处捕风捉影,搜罗了不少所谓的“秘密消息”报告给了宪宗。宪宗认为这些消息很有价值,对汪直的表现也十分满意,要他继续做下去。 宪宗成立了一个新的内廷机构——西厂,首领便是汪直。
到了宪宗的孙子武宗继位后,大太监刘瑾掌权,宦官势力再度兴起,西厂复开,由太监谷大用领导。好笑的是,西厂与东厂虽然都受刘瑾的指挥,但两者之间不是互相合作,而是争权夺利,互相拆台。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刘瑾又自建了一个内行厂,由本人直接统领,其职能与东西厂一样,但侦缉范围更大,甚至包括东西厂和锦衣卫。一时间,锦衣卫、东西厂、内行厂四大特务机构平存,缇骑四处,天下骚动。直到五年后,刘瑾倒台,武宗才下令撤销西厂和内行厂。
趣味链接:“立皇帝” 刘瑾
刘瑾,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遂冒姓刘。孝宗时,犯死罪,得免。后侍奉太子朱厚燳,即后来的明武宗。他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深受信任。太子继位后,他数次升迁,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一旦大权在握,便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中,自己趁机专擅朝政,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他排陷异己,朝中正直官员大都受他迫害。而刘宇、焦芳等小人则奔走其门,成为其党羽。
古代刑罚——中国传统刑罚的演变
刑罚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人采取的惩罚措施,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的最严厉的手段,伴随着国家产生,法律制度的确立,刑罚制度也随之不断演变。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发展与变化,实质上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刑罚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代不同的当权者亦有不同的举措。但是总的发展趋势是以原始的野蛮、落后、残暴向着文明、慎刑方向发展。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夏商周是刑罚起源阶段;战国至魏晋南北朝是刑罚制度的发展阶段;隋唐时期是刑罚制度全面确立较为完备阶段;宋元明清是刑罚制度相对稳定并向近现代转化时期。从中国刑罚制度发展来看,刑罚目的从报应刑向惩诫阻止刑转变,刑罚的形式是从以肉体罚为主向以自由罚为主转变,刑罚适用由重刑苛法向较简宽约为主转变,这一演变是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阶级斗争产物,不仅是统治阶级阶级属性决定的,同时也与中国传统法制文化思想和刑罚价值观念密不可分。
(图)古代刑罚
夏商周时期——刑罚的起源阶段。这个阶段的刑罚方法比较单一,夏代逐步确立了墨、劓、剕、宫、大辟的五刑制度。 商代较之前代刑法严酷。盘庚规定“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死刑除去斩刑外,还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杀手段。西周形成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度作为五刑的补充,这一时期为奴隶制刑罚的成熟阶段。
战国至魏晋南北朝——刑罚的发展阶段。春秋战国时期仍然以五刑为主,残酷性并没有改变、商鞅被处死时,即用车裂之刑,这一时期为奴隶制刑罚向封建制刑罚过渡的阶段。秦刑罚出现了新的变化,主要有笞、杖、徒、流放、肉、死、羞辱、经济、株连八大类。其中前五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三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秦法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有明显的过渡的特征。汉代对刑罚进行了改革,汉文帝十三年,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具体有: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这样就改变了原“五刑”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罚体系较前朝有了很大的变化,刑罚的总的变化的特点是逐渐宽缓。“割裂肌肤,残害肢体”的刑罚手段逐渐减少,向新的封建制五刑过渡。
隋唐时期——刑罚完备阶段。隋废除不少残酷的生命刑,把死刑法定为绞、斩两种。对流刑、鞭刑均作修改。隋文帝明确说明:“绞以致毙、斩则殊形,除恶之体,于斯已极”,所有 “枭首轘身”与“残剥肤体”的鞭刑都废除不用,确立了封建制五刑。唐刑罚比以前各代均为轻,死刑、流刑大为减少。死刑只有绞斩两种;徒刑仅一年至三年;笞杖数目也大为减少。更重要的是,其适用刑罚以从轻为度;唐律被认为是我国古代社会“得古今之平”的刑罚中的典范。
宋元明清——稳定转化时期。宋创设了一些新的刑罚制度:刺配刑 , 凌迟刑,折杖法。除此之外,减少对轻刑犯的危害。元法初为习惯法,成吉思汗时有斩决、流放、责打条子等刑罚,后逐渐向汉代的五刑体制过渡,并最终实行。但其死刑中无绞刑,凌迟为法定死刑。元朝仍保留许多习惯法,包括不少肉刑。明清刑罚有新的发展变化,其特点是刑罚更加残酷化,并大量复活了肉刑。所以这一时期的刑罚一反隋唐以来的轻刑中典政策,又将刑罚导入峻法酷刑的时期,走上了回头路。然而,严刑酷法带来的不是统治者的长治久安,也不是什么治国良方,残酷的镇压反而加快了王朝覆灭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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