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在离开这里之前,决定要去一趟扎西多吉老爷子家里,毕竟还有东西要亲自交到扎西多吉的手里面,李强带着钟文秀一起来到扎西多吉家的时候,看见扎西多吉家还是那么的热闹,还是那么多的小孩子跑来跑去,钟文秀看到这样的情景也十分的高兴,李强也知道钟文秀心里面想的事情,笑了笑说道:“放心吧!文秀,我们以后也会是这样幸福的”
钟文秀感激的点点头没有说话,正在房间观看新闻的扎西多吉没有发现李强和钟文秀。
还是他的孙子,一眼就看到了钟文秀和李强,马上就笑着跑向李强,边跑边叫道:“李叔叔”,扎西多吉这才看到是李强来了,赶紧站起来走过去,李强抱起扎西多吉的孙子对着钟文秀笑道:“文秀,你可别小看他啊!在考古上面他可是一个绝对的天才啊!”
扎西多吉的孙子本来就讨人喜欢,看到钟文秀马上就叫道:“姐姐好!”钟文秀听完扎西多吉孙子的话自然开心的笑起来,而李强就只有苦笑着说道:“你小子啊!叫我叔叔,叫她却叫姐姐,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吗?”李强的话一说完,钟文秀马上就笑道:“谁叫你一天那么忙,看起来的确比较老啊!”
扎西多吉也知道,李强不是那种无聊得每天乱走来打发时间的人,笑了笑赶紧将自己的孙子叫下来才说道:“李,不知道你这么早就来我家?”扎西多吉可不敢想象,李强会专门来看自己,毕竟李强的身份不是一般人,就好象一个神突然出现在你的家里面,你会相信他是来看你的吗?顶多算是他走错了吧!
李强听完扎西多吉的话,忍不住笑道:“扎西多吉老爷子,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你还欢迎我,只不过在你这里吃了一点东西,你不会就不再欢迎我了吧!”听完李强的话,扎西多吉的孙子赶紧叫道:“李叔叔,我们一家人都欢迎你,怎么会不欢迎你呢!你没有来的时候,爷爷还一直都在念叨,说是不知道李是怎么让那个犯人自己认罪的呢!”
听完扎西多吉孙子的话,全部的人都大笑起来,李强和扎西多吉聊了几句之后,马上就摸出扎西多吉父亲留下来的东西,笑着说道:“扎西多吉老爷子,现在你老爷子不在,要不然我真的要感激他啊!你不知道,这就是十五年前留下来的东西,现在全部都是靠他,我才会如此轻易的解决十五年前的事情啊!只不过这些东西最好不要随便拿出来,因为毕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就将它放在挡案袋里面就可以了吧!”
扎西多吉听完李强的话,马上就笑着说道:“李说得对,我等一下就将东西交到文兵的手里面去”扎西多吉的孙子见李强没有事,马上就笑着说道:“李叔叔,我们这一次到杭州去玩,在龙井那一个地方,得到一本文书,虽然不知道上面是什么东西,但是我们还是将他交给了当地的博物馆里面”
李强听完轻声笑道:“不错,懂得从小就要爱护文物”,听完李强的表扬,扎西多吉的孙子也一点都没有开心,反而嘟起小嘴不高兴的说道:“虽然是我们发现的,可是爷爷不让我看,说是里面可能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一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这文书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李叔叔,你可以带我去看吗?”
扎西多吉正准备骂自己的孙子太不懂事,就听见李强笑道:“本来李叔叔是可以带你去看的,但是李叔叔现在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实在是没有时间带你去”,说完李强也看到扎西多吉孙子脸上那明显的失落表情,可是自己也没有办法,钟文秀这才走过来笑道:“不过姐姐可以让你知道,文书上面是什么东西哦”
扎西多吉的孙子一听,马上就兴奋起来问道:“姐姐,是真的吗?”
李强听完钟文秀的话,转过头笑道:“文秀,你不会是要带他去看,让我一个人回去吧!”李强也知道,钟文秀现在也没有多少的事情,如果钟文秀高兴的话,李强倒是愿意染个扎西多吉的孙子去陪伴一下钟文秀,钟文秀摇了摇头笑道:“你以为只有你有事情,我一天就知道玩啊!我们现在就打杭州博物馆的电话,问一问不就知道了吗?”
李强听完一笑,马上就说道:“等一下”,说完李强就打了一个电话给黄莺,很快消息就传过来,李强笑了笑对着扎西多吉的孙子笑道:“你们得到的文书其实是一份契约,不过是一份十分普通的契约,价值并不高,不过也算是难得了,现在都知道了吧!有没有高兴一点啊!”
扎西多吉的孙子没有说话,而是歪着头问道:“姐姐,到底什么是契约啊!”
钟文秀一听,赶紧笑道:“这个就要问你李叔叔了,他可是一本活字典啊!”
李强听完钟文秀的话,无奈的苦笑一下才缓缓说道:“契约是两人以上相互间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契约法所关心的是实现所约定的义务。通常,契约责任是以自由同意为基础的(契约自由原则)。
双方合意签订具法律效力之契约的法律行为称为契约行为。相关各方共同订立并遵守的条约文书:契约既固,未旬,综果降。特指有关买卖、借贷、委托等事项的文书字据:按原契约履行义务。
其中比较有代表意义的就是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语言文化研究所于2001年3月出版了由唐立、杨有赓、武内房司主编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第一卷史料编》一书。全书用铜版纸印制,精装,大16开305页,装帧十分精美。书中将契约原件的照片和全文排版并列印刷,每件之首撰有简约说明文字,便于读者对比理解。这可以说是一部非常珍贵的我国苗族旧时契约文献的汇编。
书中所收苗契,主要是贵州省锦屏县文斗寨和平鳌寨苗族先人们所留下的林业契约。我国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的杨有赓先生,年轻时即进行民族学研究的田野调查工作,1960年代,他在贵州苗寨收集了200多份清代苗族的林契,进入80年代以后,杨先生先后有研究苗族契约的论文问世,引起学者的注意,学习院大学的武内房司先生,连续三次赴锦屏考察,他们一起在苗寨又收集到苗族同胞珍藏了几代人的600多份林契。这两次的收集成果,组成了现在这本汇编。这些契约绝大多数是杨先生为出此书从当地苗族群众中借出来的,由于得到日方资助,所以该书在出版。
这些苗契使用汉字写成,最早的一件订立于乾隆元年(1736年),最晚的一件订于民国39年(1950年)。所有契约按性质分为如下几类,每类都按年代顺序排列:A、山林卖契283件;B、含租佃关系的山林卖契277件;C、山林租佃契约或合同87件;D、田契55件;E、分山、分林、分银合同90件;F、杂契(包括荒山、菜园、池塘、屋坪、墓地之卖契及乡规民约、调解合同等)45件;G、民国卖契20件。
经过认真收集和精心整理的这些契约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文献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