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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你就直说吧,能帮得上的话,我尽量。”
暗自松口气,落辉赶忙摆出一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模样。
同时他也在想,既然是自己帮得上的忙,那多半就是与暴力有关的麻烦了。
可像方沐霖这样的好学生,能惹上什么要靠暴力解决的麻烦呢?
要找自己当打手?这真没问题,自己有盔甲,又有佩剑,还有盾牌,一个打十个完全不在话下。
关键是不能杀人啊,这倒是个难处,毕竟这里又不是弱肉强食的卡拉迪亚大陆,要是自己一不小心把那个谁谁谁,总之就是惹到方沐霖的家伙杀死了,那此地的法律制裁下来,自己就等于是帮倒忙了。
“其实是跟你有关的,还记得你前几天第一次来我家吗?当时你身后跟着几个社会青年,特别是为首一个名叫刘波的家伙,在你走后,他经常带人在小区门口堵我,然后今天我出去的时候又被他们盯上了,本来也没什么,可那家伙竟然……”
小声地叙述着,方沐霖最后却是递给落辉一个“你懂的”眼神,意味深长。
“这好办,包在我身上吧,等会儿你跟我出去,我帮你教训他们一顿!”
但落辉着实没想那么多,因为他觉得,只要是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
且像刘波那种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在社会上有点关系就到处欺男霸女的人,用暴力打他一顿都算轻的了。
如果这里是卡拉迪亚,落辉甚至会把他的头盖骨卸下来当碗使,再把他的灵魂取出来熬汤喝!
这是一种无比强烈的复仇渴望,不仅仅只是为了帮方沐霖摆脱困境,也同样是为了报复他欺凌自己长达三年的仇恨!
“可……若只是把他教训一顿的话,好像还是治标不治本啊,所以我觉得你应该伪装成我的男朋友,这样他以后就肯定不敢再来骚扰我了。”
这番话方沐霖说得极为认真与恳切,以至于落辉听了半天才恍然大悟。
人家这似乎是想要假戏真做啊,总之不管怎样,那方面的意图是绝对有的,因为落辉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些许被刻意隐藏起来的紧张与不安。
且这种紧张与不安并非源自于恐惧,或者其它危险什么的,而应该是源自于在对异性表白时才会出现的兴奋与激动。
诶……刘波,话说这次你总算是办了件好事啊,都在为我落辉牵线搭桥了。
由最初的斩钉截铁,到现在的犹豫不决,落辉的心态转变得极快,迟疑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去做一回方沐霖的伪男朋友。
也罢,毕竟这事跟自己脱不开干系,刘波也的的确确是自己带来的,还在无意中把他这盆祸水引给了方沐霖。
那么从良心上来讲,自己就说什么也得帮她把祸水赶回去,最好是彻底铲除掉!
不过话又说回来,落辉是真还没那个打算,去把方沐霖也拖下水。
只希望她对自己其实没什么感觉,不然一旦自己把她带回去卡拉迪亚,然后过不了多久恶魔状态被激发出来。
以她的倔强性格,肯定无法忍受自己会做出的种种偏执行为,到时候两人的关系也铁定会破裂。
所以还是做朋友好啊,对于落辉而言,方沐霖这种类型的女孩不适合他。
哪怕他身上有什么闪光点足以吸引到她的注意,并成功获取到她的爱慕之情,也顶多是如昙花一现的激情罢了。
花开花败,一朵鲜花彻底枯萎的那一瞬间,落辉自认承受不了那种失去的痛苦。
所以,他现在只需要沐恩,一个可以在乱世浮生中静静陪伴他的女孩。
便足矣。
“不用休息了,我们直接去外面散散步吧。”
午餐着实是很丰盛,落辉和沐恩也吃得很愉快,餐桌上他俩一直在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不过大多数话题都是由沐恩提出来的,她今天的言行举止都有些反常,在方沐霖这个外人面前居然还能大大方方地跟落辉扯东扯西。
“好吧,看来沐恩的烧退了后,兴致也来了啊,既然如此……我们现在就走么?”
方沐霖微笑着没有在意什么,和落辉一起把餐桌收拾好后,便去卧室找了件自己的外衣给沐恩穿上。
“今天外面冷,别又着凉了。”就像一个大姐姐在关切自己的小妹妹一样,又或许是因为爱屋及乌,总之方沐霖对沐恩可以说是无微不至。
话说回来,其实她平时都很宅的,且又习惯了一个人独居,性格就算还没有偏执狂落辉那样孤僻,也差不了太多。
而刘波早上放话说今天从下午五点起,会一直蹲在小区门口堵她。
于是她本来的打算就是在屋子里呆一下午,再跟落辉出去找那家伙的麻烦。
不过现在这已经无所谓了,既然落辉主动提出来想去外面走走,那她自然会很乐意奉陪。
谁叫这家伙这么讨人喜欢呢。
他俩的交情,可是由两个孤独生命体的萍水相逢开始的啊。
就算她方沐霖不像凯文那样跟落辉有着相似的童年经历,命中注定的相遇,也会让她不可避免地喜欢上这个无依无靠、孑然一身的男孩。
因为他有着许多在与他同龄的人身上,看不到的高贵品质。
虽然他家世不好,虽然他没有学历,虽然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甚至可以说,他已然被如今这个残酷的社会淘汰。
但他坚毅、执著,会为自己的梦想不顾一切。
毕竟,活下去,对某些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也是一种梦想啊。
曾经的他,也迷茫过,放弃了活下去的梦想,但在穿越到卡拉迪亚后却重拾希望,并用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让自己成功蜕变。
杀伐果断,雷厉风行。
然而他的梦想还是遥不可及,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永远活下去,所以他也并不打算去探究人类如何永生的复杂问题。
他只愿活在当下。
活在当下,这不同于苟且偷生的那种赖活着,落辉的人生原则就是既然活着,就要尽量让自己活得潇洒,活出精彩。
包括自己在乎的人,也不能让他们整天累死累活还提心吊胆的,而要让他们过得跟自己一样,甚至过得比自己还好。
所以说,像落辉这种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男人实际上是最可靠的。
在外人看来他或许就是个傻子,自己都过不好还想让别人过好,但在那些他在乎他的人看来,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这一点沐恩是最深有体会的,从一开始被落辉无礼抢劫,到如今两人的两情相悦。
沐恩决不是平白无故就喜欢上落辉的,虽然她性格单纯,但也会明辨是非,看得出来落辉究竟是在利用她,还是在真心对她。
在两人认识的这近一个月来,哪次有危险来临之际落辉抛弃过她?又有哪次落辉对她做过任何不道德的事情?
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证明,此刻站在方沐霖眼前的这个男孩,绝对不是什么自甘堕落、自暴自弃、自轻自贱的人。
他的胸中怀着枭雄的大志,他的眼中藏着雄狮的傲意。
他的沉淀早已结束,未来,必定会是一方主宰。
传说中的主宰一般都是凶残、暴戾之辈,但落辉不同,他冷酷的外表下,还隐藏着柔情。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会对艾丽莎,对沐恩那么照顾。
因为她们一个是他在异世唯一的亲人,一个是他在异世唯一的伴侣。
由此他便把这些年来经历痛苦磨难后,积累的感情全部都寄托在她们身上了。
现在,方沐霖也很想与她们分享这份感情,且如果可能,她当然不愿与她人分享。
而是希望自己将其独占。
“还有你呢?穿上这一身盔甲出去散步,怕是不大妥当吧。”
帮沐恩穿上外衣,又看见落辉还无动于衷地站在那儿等候她们,方沐霖只得露出了无奈的神情,接着坦白道。
“我家里可没有适合你穿的衣服啊,你穿成这样出去就不怕被人指指点点?”
“好吧,那我就只好换一套礼服了。”片刻后反应过来,落辉才发现自己还一直穿着从卡拉迪亚带来的纹章带外套铠甲,尴尬中,自顾自地取出了一套在提尔伯特堡的那场舞会上穿过的礼服,走进房间换去了。
说真的,换上礼服后的落辉才更像一个风度翩翩的贵族,就这样去跟方沐霖出去买菜也不会引起太多关注。
可如果他还一身戎装,腰胯佩剑地跟着方沐霖走进菜市场,怕是会吓坏菜市场里许多卖菜的老婆婆。
但方沐霖似乎依旧有些不满意,因为她觉得落辉即使换上雍容华贵的正装,也摆脱不了他那一身铁血气息。
要堂堂正正地装作她的男朋友,还是有些困难。
其实说困难也不对,应该是有些别扭才对。
毕竟在岁宁市这个不算太繁华的三线城市,能有杀气的都是些黑帮成员,且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大哥。
但眼前一个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年都能浑身杀气,一言不合就拔剑了,着实有些奇怪。
唉……也罢,谁叫人家是从战火纷飞的卡拉迪亚出来的枭雄呢?
有这样杀气腾腾的气质,应该能更好地震慑住刘波那种三流混混。
既然是散步,方沐霖也不会穿得多么正式,跟一身正装的落辉比起来,她更像是一个陪伴在贵族少年身边的侍女,沐恩则是与贵族少年情投意合的贵族少女。
三人装束各不相同,就像都市言情小说的主人公与中世纪奇幻小说的主人公乱入在了一起,还外加一个自带“lovely”光环的清纯萝莉。
这样的组合说是不会太引人注目也不可能了,哪怕兰庭小区位于较为偏僻的城边,这里的人流量在放了暑假后也还是很大的。
且附近居住的大多数是年轻人,所以三人很自然地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前来搭讪的人更是络绎不绝。
女生们都很喜欢落辉那一身亮眼的装束,还有他温柔俊美的脸庞,男生们则更偏爱沐恩淡雅的着装,与她身为萌系少女的天然呆气质。
当然,人家的姿色和身材也是不错,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
前凹后翘,胸大无脑,肤白貌美气质佳。
于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搭讪者出现,方沐霖都开始自惭形秽起来,只恨自己出门前没有穿上一身配得上她的华服,不然她也不会被如此冷落。
最后还是落辉歪打正着化解了她的尴尬,因为他一直在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好不容易来一次地球,他究竟是该陪着沐恩去百货商场疯狂购物一番好,还是去网咖疯玩一下午游戏好呢?
想了半天,当落辉想到某某网咖里那乌烟瘴气的环境时,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前者。
去疯狂购物吧,反正自己物品栏里有的是亮闪闪的金币,方沐霖也像是个家境富裕的千金小姐,再说女性都是些天生就对购物感兴趣的动物,偶尔陪她们逛逛街更能增进感情。
好吧,想到这儿,落辉是越想越觉得去购物比去网咖里玩一下午游戏好了,毕竟游戏这玩意儿一般只有男孩子喜欢,女孩子大多都对其不屑一顾。
方沐霖还好说,可如果强迫沐恩跟自己玩一下午那些她看都看不懂的steam游戏,LOL、CSGO、DNF什么的,她肯定会极不开心。
“就这家商场吧,沃尔玛连锁超市,看上去很高档的样子。”
不知不觉已走到市中心,看着车水马龙、人山人海的街道,落辉都显得有些不适应,更别说沐恩了。
她这辈子都没来过这么繁华的地方,此刻走到了这条热闹非凡的步行街,眼中的小星星顿时闪个不停。
“好,我们进去给你和沐恩买点可以带去卡拉迪亚吃的东西吧,这样就等于是在外地吃到家乡的食物,一定很棒!”
露出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方沐霖迫不及待地拉着沐恩的手,走进了这家沃尔玛超市大门。
落辉点点头跟上,他也知道,进了这里面,就没自己什么事了。
因为他在地球原本就只是个乡下来的穷学生,每个月生活费都只能勉强混个温饱,哪还有余钱去超市购物啊。
对于超市里琳琅满目的生食与日用品,他的了解并不比沐恩多多少,索性就当个看客,任前者买,看得上就买,完全不去顾忌什么。
以至于最后结账时大包小包都快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了,他也没说什么,反正出去后可以找个没人的角落把这些东西一股脑装进物品栏里去,他依旧是没什么负担的。
买了吃的自然就要买穿的,这是购物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同时落辉却并没有体验到逛街的辛苦。
先不说他的体力本就远超常人,看着身边两位佳人在那欢喜雀跃地笑谈玩乐,那本身就是一件令人十分愉悦的趣事嘛。
又还有什么地方值得他去抱怨呢?
“诶我说,够了,够了,你们这是要把十年后要穿的衣服都买完吗?”
好吧,落辉不得不承认,他还是低估了女人对衣服首饰的疯狂,特别是像沐恩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单纯少女,进了服装店后简直就像是进了羊群的狼。
还有方沐霖,她家境也太富裕了吧,这短短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花了近上万人民币,还不带丝毫心疼的。
而作为一名曾经苦逼不堪的穷学生,人家一掷千金的行为,带给落辉的打击已经让他的心态接近崩溃。
“不够不够。哦对了,逛了这么久,我们好像还没有给你买过衣服吧?走走走,现在就去选两件。”
不得不说,进了商场后的方沐霖,隐隐多了一份御姐气质,给落辉的感觉就像是她在带自己的弟弟妹妹们逛街一样,身份一跃而起,从贵族少年的侍女转变为了气度不凡的女管家。
“算了吧,这现代人的衣服我早就穿不惯了,还是穿盔甲更舒服一点。”
落辉不予接收,不管方沐霖怎么劝说,他都坚持不再穿现代都市青年的衣服。
因此,直到最后他也只是神经兮兮地买了顶黄色的安全帽戴在头上,说戴着这个在战场更显眼,可以避免他的亡灵战士们误伤他。
不过在方沐霖看来,他无疑是彻底将自己代入到卡拉迪亚那个战火纷飞的异世大陆去了。
病入膏肓,无药可治。
“那你还需要什么带去异世的日用品呢,晚上就要回去了,趁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先把一切都准备好。”
落辉固执己见,方沐霖也不再劝她,而是继续细心地帮他想还有什么在异世方便利用的日用品,语气中关切的同时,似乎还带着一丝淡淡的不舍。
“差不多也没什么了,毕竟在异世呆了快半年,早就习惯了那边的生活,没有现代化的日用品又不是活不下去。”
“我们往回走吧。”
顺着人流走出商店,落辉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不再是个地球人了。
穿着异世装束,套着异世皮囊,就连思想,都快转变为卡拉迪亚式的战争论了。
一瞬间,他有了那么些许的怅惘,但这很快被他强行压制,重新变回那个杀伐果断、雷厉风行的恶魔落辉。
“可是时间还很早耶,四点钟都不到,”
方沐霖却是不愿,虽然说好只是出来散散步,但她一想到回去后就意味着落辉过不久就要离去,便异常的抗拒。
“那去哪再玩会儿?好像这座城市也没什么好玩的地方吧,不如你们现在去自助火锅店订几个位置,我们晚上去搓一顿?”
“就当是离别晚宴了。”落辉自然看得出方沐霖的心思,想来想去这么短的时间里,三人是没法去某些风景名胜兜兜圈子,不如去下馆子吃一顿,既能消磨时间又能增进友谊,一举两得。
“就我们两个去,那你呢?”方沐霖听出了落辉话里的隐含之意。
这家伙……莫非是要支开她们去干坏事?
“我去办点正事,那个,也用不着多长时间,等会六点之前绝对能回去小区门口等你们。”
但落辉毫不在意,他想着反正自己就离开那么两个小时,也不会惹什么麻烦。
便不再考虑方沐霖会不会为此对自己产生什么成见,随手一招,利索地坐上一辆出租车后,就迅速离开了二女的视线范围。
但留给后者的背影,却着实有些偷鸡摸狗似的做贼一样的感觉。
……
PS:漫长的暑假已经过去,新学期悄然到来。
咳咳……好吧,简单来说,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作者实在是没有多少时间码字了,因此以后只能在每周星期二固定更新一章,希望还在关注本书的书友们不要放弃,作者感谢你们的推荐票与鼓励,同时也坚决不会弃坑,更不会重蹈覆辙,而是会努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写出一部合格的完结的史诗奇幻小说,这样即使依旧不能令大家满意,至少会令自己满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