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面常常有两种人,一种人习惯家里充满各种响声,另一种人要求任何人不能发出一点声响。我认识的许多人都属于后一种,当听到有人轻声低语或挪动一把椅子发出一些响声而影响到他们工作或者睡眠时,他们就会大发脾气;我也认识一些属于前一种的人,他们宁可打断自己宝贵的思路或者失去两小时睡眠,也绝对禁止自己去干涉别人的行动,因此他们不去阻止旁人谈话、欢笑或者唱歌。
我们见到许多家庭遵循的共同生活规则和信服的格言大不相同,正是因为这两种人都想方设法远离性格与自己相反的人,而到处寻找与自己脾气相似的人。
家里的成员都不能去做使其他某一成员不快的事情。这是有的家庭里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说家里有一位成员闻到花香就不舒服,另一位成员不喜欢大声嚷嚷,这个人要求晚上保持安静,那个人希望早晨能够鸦雀无声,有的人极其讨厌别人议论宗教,有的人则受不了人家谈论政治,那么他们会这样做:先相互承认会让自己不快的事情,别人有否决权,人人都郑重其事地行使这个权利。例如,一位说:“我如果闻到了花香,一整天都会头痛。”另一位说:“不知谁十一点时使劲推了一扇门,害得我整夜没有合眼。”饭桌上人人诉说埋怨,好比开会。这样说出来后,大家开始接受这一复杂的宪章,并且第一要务就是要把遵守这一宪章教会孩子们。最终大家规规矩矩,相对无言,或者说一些无聊乏味的话。这种做法的结果虽然是带来死气沉沉的和平和令人生厌的幸福,但这归根结底,是因为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受到别人限制的程度超过他对别人的限制,自己为别人做出牺牲。其实,我们应该认真反复地说:“我们应该想到别人,不应该只为自己活着。”
也有一些家庭,家里每个人的一时兴起都能得到旁人的尊重和喜爱,他们未曾想过自己的快乐可能招致别人的讨厌。不过,这种人是自私者,我们最好不提。
19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