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倦懒地透过鸡尾酒杯看路小亚,他正以忧伤的姿态吹了一口烟,眼睛里布满了文艺的散淡,那不是我熟悉的容颜。
路小亚的样子很朋克,更确切地说,是受朋客遗毒的伪愤怒青年。当然,应该也是在十年前。
岁月,已经将路小亚吹成一个隐忍的中年,尽管他的面上没有岁月雕刻的痕迹,但是重回20岁的冲动,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路小亚说。故事,从一首歌开始吧。
我极其有耐心地说,好吧,但是这句话,你已经说了两次。
路小亚顿了顿,继续说,希望你能够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哪怕我走后你马上就忘掉,但是,请你一定要听完。
我不得不被这个故事的男人,搞得表情庄重起来,似乎我不是在听一个遗失的爱情故事,而是,他的整个生命。
真是沉重。
1996年,旧金山,巧遇。
狄菲是这样一个女生。
她有这样长的头发——路小亚比划了一个到腰间的长度。仅此一句话,我已经可以判定他真的是爱她。因为,说到那个女孩,他的眼睛里立刻闪现出了光芒——与众不同的,干净清澈的,只有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拥有的光芒。
我认识她的时候,是在旧金山,那年,我刚到旧金山,修了一个课程,功课并不紧。我没有朋友,业余时间在餐馆打工。
我打了个哈欠,路小亚有点不高兴,但是意识到自己的不快表情也许会影响我认真倾听的决定,于是黯了下来,真是一个敏感的男人,我这个哈欠的最大后果是,路小亚省略了一切的繁琐的前奏,直接进入了主题。
狄菲遇到我,因为一首歌。DREAM。
那时候餐馆打工结束时,我经常抱着吉它在门口唱歌,有时侯是中文的,很少时间是英文的。那天很巧合,我唱了一首DREAM。狄菲就站在我面前了。眼睛很大,躲在头发里,好奇地看我,似乎我是一只飞错了窝的鸟。
我们彼此没打招呼。却在几周之后意外遇到。
一个忘记名字的CD店,交款的时候看到了她,她也很意外,我们依旧没说话,把眼睛挪开了方向,出门的时候,大家都顿了顿,最后还是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