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春节我还见过一次牟原,是在很意外的一条街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行走的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皮衣,表情冷漠地穿梭在人群,往城北走去,我们的距离很远,我很慌张,惟恐他会突然将我认出来,那样的尴尬,是无法形容的。当年绝决的人是我,将他后来写过的十多封信拆都没有拆开便扔进垃圾,毫无眷恋,毫不留恋。直到后来听说他在异乡的晚上对着一片湖水喝扎啤,后来由于酒喝得太多,而一头扎进了湖里……太多太多的孽,被我们造在了年少里,我那么多的愧疚,该如何清楚地表达,我对他的怨恨,又改怎么样去条理分明地分析……可是,我错了,人群中,我一眼认出了我奋力离开的他,而他,却根本没有看到我。
这也许就是现实,女人,再残忍的女人,也做不到全然的决情。用情再深的男人,过了期限,也都变成冷漠和释然。他,已经不能在人群中注意到我了。或者说,他已经不认识我了。
城北,是他曾经不愿意放弃的那个没有感情的女人的住址。我清清楚楚地记得。
我低下头去,除了叹息,别无其他。
2002年,我通过种种方式与苏格取得了联系。我开始给他写信,用一些华丽不堪的句子,妄图营造一个延续着少年梦想的女人。他也回过信给我,信非常平淡,丝毫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我写信的速度比较快,通常是不等到他回信,便又有新的信写出来,我总以为他会和我一样,是盼望着读到这些字的,而事实上,苏格有一次的回信中诧异地说,看来你们的功课很轻松,使你有那么多的空闲时间去写这么多信,不过你的信写得挺不错的,像歌词……。
我如同站在黑色里的一个孩童,在逐渐长大的岁月里一点点被真相的残忍所击倒。苏格不是我,他甚至不是苏格,他不过是一个平凡得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的小城市的男生,他的字也并不好看,庞大又拘谨;他参加过校际体育比赛的长跑接力项目,他奋力地跑了,可是他们组只拿到第四名的惨淡成绩;他参加过全市作文比赛,但是他只拿了一个第三名;他不会唱歌,不会跳舞,只知道追求名牌,追求校园里好看的女生,而所谓的给他提供阔绰家境的爸爸,不过是一个尽人皆知的暴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