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场寂寞的游戏又如何
文/坏蓝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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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北京,一点都不喜欢。
但是我喜欢裴宁,非常喜欢,喜欢到了骨髓里面。
裴宁,我喜欢到骨髓里面的人,在我极其不喜欢的城市北京,寻找着他小时候的梦想。做一个什么摇滚歌手。我喜欢他,所以我支持他,并且等待他。这样的一出口,居然就三载。
我扳着手指数一数我喜欢过的男人,发觉十个手指已经不够使用,裴宁是排到最前面的。
我极其喜欢给裴宁写信,长长的一篇,图文并茂,心思澎湃,任谁看了都会感动流涕,它花费了我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晚,我觉得我很乖,不吸烟不喝酒不泡吧,不跟坏男人搭话,喜欢一个远方的男人。董林曾经数次引诱我,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把我归结为的傻冒行列。
董林是我的超级男版红颜知己。我们认识差不多有十年,其间他追过我八年,后来在第九年,他终于把我列为傻冒行列之后,就把我当作了哥们。他经常恶意讽刺我喜欢的男人全部都是阴阳人。尤其是裴宁,我坚持了最久喜欢着的一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还模仿着周星驰夸张的声音,我觉得董林在一般的时候,是没有认真的概念的,他总是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令你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