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思问录》的文学史研究的理路,是将微观史作为切入的视角,而不是最终目的。作者虽然强调从具体细节入手研究历史,但落足点仍是希望寻求对历史的整体把握与深度反思。《新青年》在《甲寅》杂志的停刊和甲寅作者群的解体、分化中诞生,这恰恰体现了近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由政治启蒙向新文化启蒙的发展。在政论杂志《甲寅》中崭露头角的“社会性议题”到《新青年》中越发凸显,遂使“社会”与“文化”成为“五四”时期知识生产的主题,这表现了清末民初知识生产的主题“国家——社会——文化”的演变过程,而这既是知识阶层参与社会策略的转变,又代表了知识分子对自身公共性、社会性的初步觉醒。诸如此类知微见著的论述在《思问录》中随处可见,这体现着作者微观史视野下的历史主义传统与社会科学取向。在这一点上,《思问录》显然更接近于以梅狄克为代表的德国微观史学派,而区别于以金兹伯格为代表的意大利同道。虽然梅狄克认为只有“小的才是美丽的”,但正如伊格尔斯所指出的那样,这并“不是指脱离了更大的语境之外的轶闻逸事史。事实上,梅狄克坚持说:历史学应该从对‘中心’体制的关怀转移到边缘上面去,在那里可以发见有并不符合既定规范的每个个人。然而,个人却只能是作为一个更大的文化整体的一部分而为人理解。因此他所追求的微观史,缺少了一个宏观社会的语境便不能成立”。《思问录》曾表达了对梅狄克观点的赞同,看来这并非作者一时的心血来潮。实际上,《思问录》绝不仅有对梅狄克微观史学说的借鉴,更是对微观史学带有后现代主义极端倾向的修正,从而既避免了使微观史、日常史研究“退化成奇闻逸事和发思古之幽情”的危险,又避免了所谓的“后现代历史叙事学”对历史真实的虚无主义态度。
《思问录》对《绿波传》的考辨,对《闲话并耕》的钩沉,以及对《骆驼祥子》英译本传播状况的梳理,都体现了相当传统的治史之道,即对于史料的重视;即便是在借微观史学之力最多的第一、二两章,作者也同样坚持从史料出发的原则,并采用了细密严谨的社会学方法,使用了一些第一手的统计数据和报表,这不仅增强了论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而且昭示了一种文学史研究的新理路。正如不少理论家所指出,微观史与宏观史的结合可能是未来史学的发展趋势,而历史学与社会理论的互渗对于彼此都可相互激发促进,彼得?伯克已经非常清晰地论证了这一点。我们的文学史研究,从中也可获得启发。从这种意义上说,《思问录》一书不仅提供了一些独到新颖的研究结论,其方法论的意义或许也同样重要。
二
《思问录》对微观史学方法既有所借鉴又有所修正,既借用西方又立足本土的研究理路,显示了作者广阔的理论视野与谨严的治学理念。《思问录》对社会理论的娴熟运用,之所以是恰切而富有说服力的,是因为作者坚持了立足本体、化而用之的原则。作者在一篇书评中,对于另外一位青年学者曾有这样的期许:“既有面向世界敞开的廓大胸怀,也有自己独立的阅读和思考;既能借鉴吸收国外的社会科学理论,也能珍视源自本土的切身体验,特别是应该以自身对民族历史的深入阅读和体会为基础,强化自身的问题意识而不至于陷入别人的话语场而不能自拔。”他将之称为“在地的文学史研究”,而以此概括《思问录》的研究理路,同样是恰如其分的。
《思问录》对社会学理论的借用顺手拈来,这广阔的理论视野为探求新思路、形成新认识提供了重要的支点。如果说《思问录》对汪曾祺气质的评论和对“自由人”文艺思想的复原都是传统意义上知人论世的文学研究,显得客观辩证;那么,在新的社会理论的支撑下,《思问录》对文学现象的研究乃至对当下文学作品的解读都充满了发人深省的反思意识,彰显出个性飞扬的学术品格。小而言之,这体现在借用原型批评理论对莫言小说《蛙》进行的文化解读,借用微观史学对影片《十月围城》所做的虽短小精悍却精彩迭现的个性评论;大而言之,则体现在以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切入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新释读,和对时下十分热闹的“知识分子”问题的深刻剖析。这些研究,不仅总体上得出了不同于前人的崭新阐释,而且于具体问题上屡有新见。比如,对传统研究视角“启蒙”的反思就很有启发性。前人的研究往往把《甲寅》、《正谊》等民初政论杂志,甚至更早的《清议报》、《新民丛报》等改良派刊物视为新文化的批判对象,然而从知识积累的角度看,这些刊物却是广义上启蒙运动的组成部分,是政治性的启蒙。而由政治启蒙发展为“五四”时期的新文化启蒙,说明政治启蒙的作用并不明显,但政治启蒙的失败开启了新文化启蒙运动。从这个角度看,这些民初政论杂志的意义不容抹杀,其政治理念上的新与文化理念上的旧,恰恰说明“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现代启蒙运动的重心,在这一阶段合乎逻辑的、同时无可避免地处于政治启蒙阶段”。同样,《思问录》还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尤其是柯林斯的互动仪式链理论和网络结构理论,分析了中国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和功能从“帝王师”向独立的、公共性的“社会人”的转变,以及这种转变引起的知识生产方式的转变。正是这种转变,为新文化运动的发生提供了必要前提。
《思问录》最见作者功力的论述,我以为,是全书的第二章“作为舆论事件的新文化运动”。这不仅是由于它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阐释了新文化运动发轫的历史动因与文化逻辑,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倚赖于作者对舆论、公共领域等重要文化现象的鞭辟入里的剖析。毋庸讳言,此处的精彩论述得益于哈贝马斯者诸多,不知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论述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激发了作者的研究灵感。关于哈氏理论在近现代中国的适用性,本是见仁见智的事情。玛丽?兰金虽然认为中国的情形不属于哈氏理论界定的那种形态,但她也并未完全否认其在中国近代公共领域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因为毕竟在民国初期市民社会,某些最初的因素已经出现。李孝悌也认为“民间社会”的出现可以带给人更多的省思的空间。当然,众所周知,李欧梵则明确否定了近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存在,连哈贝马斯本人也否认公共领域在诸如中国、俄国、叙利亚这样的国家存在的可能性。但是,关于这个问题,或许彼得?伯克的观点是更加辩证的:“或许我们在谈论和思考公共领域时,不应简单地从有无的角度考虑,而应考虑不同文化中可能具有的不同形式以及相对的重要性。”《思问录》大体接受了哈贝马斯的理论,并且认为,如果不能否认近代中国出现了与国家权力相对抗的社会公众意见,就不能否认公共领域在中国的存在。而在具体运用时,《思问录》也丝毫没有套搬的迹象,更没有陷入理论的泥潭迷失自己的研究路向。作者很清醒地意识到,在使用哈氏理论时,首先“需要注意‘公共领域’概念的特殊历史时效与阶段性内涵。西方的理论框架移植于中国,要看其具体的移植是否真正改变我们提问历史的方式”。作者一方面肯定了清末民初的中国出现了“公共领域”,一方面又认识到这种公共领域与国家、政府的关系要比在西欧出现的同类现象紧密得多,而且中国“公共领域的形成未必与‘高度制度化意义上的社区共同体’有关,中国的城市化是前现代且发育极不充分,因此在这里生存的‘公共性’是极为有限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思问录》在此处引入哈氏理论之前,已经对晚清以降中国社会公众的形成、舆论的出现做了细致的梳理,分析了近代舆论所受报人与受众的主观意识形态、落后的经济状况、严酷的政治势力、严厉的思想言论整肃制度以及知识分子身份的游移等内外在因素的制约,对这“未完成的公共性”做了严密、清晰、辩证的文献学考辨与理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引入的哈氏理论,在阐释近代中国的公共空间与公共舆论时,就扎扎实实地植根于中国的文化土壤与历史语境中,与中国实情严丝合缝,最后得出的结论也就自然水到渠成:“公共领域的出现,是新文化运动发生的前提条件之一,或者说,从公共性的角度来看,新文化运动就是一次成功的舆论事件。”在借西方社会理论反思中国问题方面,《思问录》的方法与经验,即使不能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本,也颇值得后来的研究者认真借鉴。
坚持立足本土,适当化用西方理论,在微观史视野中展开文化反思,这是《思问录》一书主要的研究路向。其微观史的视野和建立在社会科学理论基础上的文化反思本是密不可分的一体两面,前者为后者提供了赖以展开的根基和土壤,后者使前者由琐碎与肤浅的表层现象升华出深沉厚重的内在意旨。二者的密切交融贯穿于全书始终,这就是《思问录》的作者提倡的“在地的文学史研究”。他是这么提倡的,很显然,也是这么做的。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