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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C辑:相见以诚(7)

如果我不是我(不,没有“如果”),我就要信奉而且执行一种非我的道德,或简直无所谓道德。道德也者,本来就是贴在实际利益上的一层皮,痴夫愚妇们不开窍,才把做人的道德和人的尊严之类混为一谈,还把它作为救世正人的良药。巴尔扎克早就在《高老头》里借人物之口揭破了底蕴:“世界一向就是这样的,道德家永远改变不了它。”为了惩治这种恶疾,既然愚人把道德和人的尊严相提并论,那就首先剥夺掉人的尊严,直到使其不知羞耻为何物。这样,人之成为非我才较为彻底。于是,人们不知道为了三十枚银币而叛卖告密是该诅咒呢还是该颂扬?不知道传播弥天大谎是愚味呢还是超级忠诚?也分辨不清跪吻一尊神像的靴子以祈求福祉是迷信抑或是最新科学乃至是最低限度的公民道德?等等。

当人失去了自己,我不复为我时,所有的价值观自然可以听从摆布而随意颠倒,现成的理由是“吾从众”。独立思考是不可饶恕的奢侈。虽然也有为数不多的人记得“沉默是金子”,考虑一下“如果我是我”,这话我该不该说,这事我该不该做,该怎么说和怎么做。好歹保留点我是我,但谁能侥幸不被当作一支箭放在弦上呢?

我之所以为我,系于我有主体意识,我必须像忠实于人、忠实于世界那样忠实于我自己。能做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前,首先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已”。于是我才能心安理得,以我是我而欣慰,才有“宁作我”的自尊的执著。可叹的是,要做到“宁作我”,我行我素,宠辱不惊,虽千万人我往矣,实在不容易,很难很难。易卜生称颂孤独者是最强的人,正是痛感于独立特行之不易坚执。抗拒外力难,抱朴守素也难。何况生于斯世,还不仅仅是安贫乐道的问题,要守住“我是我”的防线,真须大勇者;能念兹在兹地提出“如果我是我”的自问,判定我该怎么说,怎么做,也可算是称职的“人”了。完全失去了“我”,也就失去了“人”,当然仍不是称谓而是实质。

那位宣称“我与我周旋之,宁作我”的殷浩,就没有能实践约言,守住“宁作我”的阵线。不耐黜放的寂寞,经不住诱惑,在书空咄咄之时,“(桓)温将以浩为尚书令,遗书告之,浩欣然许焉。将答书,虑有谬误,开闭数者数十,竟达空函,大忤温意,由是遂绝。”(《晋书》本传)真是大大地失态,出尽了洋相;而且还是在先前向其矜持地宣称“宁作我”的对象之前失态丢人,落得个无所得而又不光彩的下场。

“如果我是我”,是一个严峻的命题。

两种近乎水火不相容的东西,以我无法想象的方式统一在身上:热烈的性格、奔腾的感情和缓慢凝滞的思想。

自绘像

卢梭

两种近乎水火不相容的东西,以我无法想象的方式统一在我身上:热烈的性格、奔腾的感情和缓慢凝滞的思想。似乎我的心灵和我的思想并不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比闪电更迅疾的情感攫取我的心灵,但它并不给我启示,而是使我激动,使我迷惑。我感觉一切,但我什么也不领会。我暴躁易怒,但又麻木不仁;我在冷静下来之后才能思考。令人惊讶的是,只要别人能够耐心等待,我仍然可以表现出相当可靠的直觉、洞察力、甚至敏感。“只要时间充裕,我可以写出极好的即兴诗。”但我从来不能即兴写出任何像样的文字,也不能随口讲出任何有份量的话语。在通信中我可以侃侃而谈,就像人们所说的:西班牙人下棋。在我读过的一本书里,作者叙述萨瓦公爵在从巴黎返回故乡途中回身叫逍:“巴黎商人听着,我不会饶你的!”我想:“这就是我!”

这种同敏锐的感受力共在的凝滞的思想不仅表现在交谈中,即使我独自一人或者我工作时亦是如此。要把我头脑里的思想条理好,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它们在其中缓慢地运动,在其中沸腾,直至使我动感情,使我振奋,使我激动;而在这整个情感激荡的过程里,我眼前的一切是模糊的,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必须等待。这心灵的激荡不知不觉逐步平息,这混沌的一团逐渐露出端倪,每样东西各就各位,但这一切是缓慢的,而且必须经过长时间和混乱的骚动……如果我能够等待,而且能够再现那些在我头脑中浮现过的事物的美好的面貌,那么很少有作家能够超过我。

我之所以下笔艰难,原因就在这里。我的文稿字迹潦草、杂乱,而且由于反复涂改无法辨认,这就是我付出的代价的证据。我没有一份文稿不是经过四次或五次缮写才送去付印的。面对桌子和纸张,我无法提笔写出任何东西,只是在漫步中、在林壑间、在夜深人静时,我才能在头脑中创作;尤其对于我这样一个完全没有文字记忆力、一辈子不会背诵六行诗句的人来说,可以想象我写作起来是何等缓慢。我有些音调和谐的长句子在见诸文字之前,曾经一连五六个夜晚在我头脑中反复斟酌。我之所以更擅长写那些需要雕琢的作品,也是由于这个缘故。就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写一封信,我也要付出几个小时的辛劳;或者,如果我要记述一件我刚才经历的事情,我不知道怎么开头也不知道怎么结尾;我的信是连篇的废话,读起来令人费解。

我不仅拙于表达思想,而且甚至难以形成看法。我对人进行过研究,并且自认有相当敏锐的观察力,然而我对眼前的东西丝毫不能领悟,我只能洞察那些回忆起来的东西,而且我的理智只存在于我对往事的回顾之中。对于人们当我的面所讲的一切、所做的一切、发生的一切,我毫无感觉,我茫然不解。给我印象的仅仅是外部的征象。这一切在我脑海中有时重新浮现:我记住了地点、时间、声调、目光、动作、环境,一切又都历历在目。这时,根据人们的行为或言谈,我竟能够洞悉人们的思想,而且极少弄错。

既然我独处时无法主宰自己的思想,人们可以想见在交谈中我是什么模样。为了说话得体,必须同时而且立即考虑许多因素。礼仪那么繁琐,而我终不免有所疏忽,这就足以使我望而却步了。我甚至无法理解人们怎么敢当着众人讲话:因为每词每句都要考虑所有的在场者;必须了解所有人的性格,知道他们的经历,才有把握不讲出什么得罪人的话……我觉得两个人面对面交谈更令人尴尬,因为不停地讲话是一种需要:对方讲话必须应答,对方沉默时又必须使谈话重新活跃起来。这种无法忍受的拘谨已经足以使我对社交生活失去兴趣;无话找话说就必然说废话,这是令人厌烦的……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我身上看到的、而归咎于其实我并没有的孤僻性格的许多异乎寻常的举动。如果我不确信我在社交生活中的形象非但于己不利,而且同我本来的面目截然不同,我可能同别人一样也会喜欢社交生活的。投身写作并且躲藏起来,这于我是最恰当的选择。为了成为自己的主人,我们将是自己的仆从,每人都被大服侍;我们任凭时间流逝;用餐是休息,一直吃到太阳落山也不在乎。

如果我是富豪

卢梭

如果我是富豪,我不会到乡间为自己兴建一座城市,在穷乡僻壤筑起杜伊勒利宫。在一道林木葱茏、景色优美的山坡上我将拥有一间质朴的小屋,一间有着绿色挡风窗的小白屋。虽然屋顶铺上茅草在任何季节都是最惬意的,可是我更喜欢瓦片(而不是阴暗的青石片),因为瓦片比茅草干净,色调更加鲜明,因为我家乡的房子都是这样的,这能够帮助我忆起童年时代的幸福时光。我没有庭院,但有一个饲养家禽的小院子;我没有马厩,但有一个牛栏,里面饲养着奶牛,供给我喜爱的牛乳;我没有花园,但有一畦菜地,有一片如我所描绘的果园:树上的果子不必点数也不必采撷,供路人享用;我不会把果树贴墙种在房屋周围,使路人碰也不敢碰树上华美的果实。然而这小小的挥霍代价轻微,因为我幽静的房屋坐落在偏远的外省,那儿金钱是不多,但食物丰富,是个既富饶又穷困的地方。

那儿,我聚集一群人数不多但经过挑选的友人。男的喜欢寻欢作乐,而且个个是行家;女的乐于走出闺阁,参加野外游戏,懂得垂钓、捕鸟、翻晒草料、收摘葡萄,而不是只会刺绣、玩纸牌。那儿,都市的风气荡然无存,我们都变成山野的村民,恣意欢娱,每晚都觉得翌日的活动太多,无法挑选。户外的锻炼和劳作刺激我们的胃口,使我们食欲大增。每餐饭都是盛宴,食物的丰富比馔肴的精美更得人欢心。愉快的情绪、田野的劳动、嬉笑的游戏是世上最佳的厨师,而精美的调料对于日出而作的劳动者简直是可笑的玩意。这样的筵席不讲究礼仪也不讲究排场:到处都是餐厅——花园、小船、树荫下,有时筵席设在远离家屋的地方,在淙淙的泉水边,在如茵的草地上,在桤树和榛树下;愉快的客人排成长长的行列,一边唱着歌,一边端出丰赡的食物;草地桌椅、泉水环石当做放酒菜的台子,饭后的水果就挂在枝头。上菜不分先后,只要胃口好,何必讲究客套;人人都喜欢亲自动手,不必假助他人。在这诚挚而亲密的气氛中,人们互相逗趣,互相戏谑,但又不涉鄙俚,没有虚情假意,没有约束,这更有利于沟通情感。完全不需要讨厌的仆人,他们偷听我们的谈话,低声评论我们的举止,用贪婪的目光数我们吃了多少块肉,有时迟迟不上酒,而且宴会太长时他们还唠唠叨叨。为了成为自己的主人,我们将是自己的仆从,每人都被大家服侍;我们任凭时间流逝;用餐是休息,一直吃到太阳落山也不在乎。如果有劳作归来的农夫荷锄从我们身边走过,我要对他讲几句亲切的话使他高兴;我要邀请他喝几口佳酿使他能够比较愉快承受苦难;而我自己因为内心曾经感受些许的激动而喜悦,而且暗中对自己说:“我还是人。”

每逢乡民的节日,我同我的朋友率先到场;每逢邻里举行婚礼,我总是被邀的客人,因为大家知道我喜欢凑趣。我给这些善良的人们带去几件同他们自己一样朴素的礼物,为喜庆增添几许欢愉;作为交换,我将得到无法估价的报偿,一种和我同样的人极少得到的报偿:推心置腹和真正的快乐。我在他们的长餐桌边就座,高高兴兴地喝喜酒;我随声附和,同大家一道唱一首古老的民歌;我在他们的谷仓里跳舞,心情比参加巴黎歌剧院的舞会更加欢畅!又得走了,走的时候,台北的剧场,正在热闹“游园”,下面两个字,白先勇留给我,海边空了一年多的房子,开锁进去的一刹那,是逃不掉的“梦”。

惊梦三十年

——记白先勇

三毛

那天,我坐在一个铁灰桌子前看稿,四周全是人,电话不停的闹,冷气不够让人冻清醒,头顶上是一盏盏日光灯,一切如梦。

电话响了,有人在接,听见对方的名字,我将手伸过去,等着双方讲话告一段落时,便接过了话筒。

“是谁?”那边问我。

今生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自是不识我的声音。

“小时候,你的家,就在我家的转角,小学一年级的我,已经知道了你。”我说。那边又要问,我仍霸住电话。慢慢的讲下去:“有一回,你们的老家人,站在我们的竹篱笆外面,呆看着满树盛开的芙蓉花,后来,他隔着门,要求进来砍一些枝丫分去插枝,说是老太爷会喜欢这些花。”

“后来,两家的芙蓉开谢了好多年,我们仍不说话。”

“白先勇……”我大喊起他的名字。

这里不是松江路,也不是当年我们生长的地方。在惨白的日光灯下,过去的洪荒,只不过化为一声呼唤。

小时候,白家的孩子,是我悄悄注意的几个邻居,他们家人多,进进出出,热闹非凡,而我,只觉得,我们的距离长到一个小孩子孱弱的脚步,走不到那扇门口。

十年过去了,我们慢慢的长大,当时的建国北路,没有拓宽,长春路的漫漫荒草,对一个自闭的少年而言,已是天涯海角,再远便不能了。

就是那个年纪,我念到了《玉卿嫂》。

黄昏,是我今生里最爱的时刻,饭后的夏日,便只是在家的附近散步,那儿往往不见人迹,这使我的心,比较安然。

那时候,在这片衰草斜阳的寂静里,总有另一个人,偶尔从远远的地方悠然的晃过来,那必是白先勇,又写了《谪仙记》的他。

我怕他,怕一个自小便眼熟的人。看见这人迎面来了,一转身,跑几步,便藏进了大水泥简里去。不然,根本是拔脚便逃,绕了一个大圈子,跑回家去。

散步的人,不只是白先勇,也有我最爱的二堂哥懋良,他学的是作曲,也常在那片荒地上闲闲的走。堂哥和我,是谁也不约谁的,偶尔遇见了,就笑笑。

过不久,恩师顾福生将我的文章转到白先勇那儿去,平平淡淡地交给了他,说是:“有一个怪怪的学生,在跟我学书,你看看她的文字。”这经过,是上星期白先勇才对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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