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依言停了关窗的举动,却是转身进屋为她取来一件月牙色披风,更深露重却不适合倚窗赏月。
夏锦笑着冲红袖点点头,想着这丫头跟着自己的时间也不短了,瞧着这眼看就要过了二十岁了,唉,若是再留她在身边,只怕她蹉跎了岁月,耽误了终身,可是让她走自己却也是万分不舍,哪里还能找到她这般,通透、伶俐的人!
“唉……”夏锦忍不住叹气,若是她如添香一般就好了,添香与风却是心意相通若是他俩成了亲,便让风也不做暗卫了,根在自己身边做个管事,这样她也不用舍不得添香了。
只是红袖这丫头自己却是看不出她是哪般心思,以前见木梓喜欢逗她,还以为这丫头也有几分意思,可是入京这段时间,也不知小木把木梓发配到哪去了,也没见他出现过,自己也不想乱点鸳鸯谱,只希望她们都能完全遵从自己的心意,感情这事她希望是细水长流,水到渠成,而不是赶鸭子上驾!
微风徐徐夹杂着一丝凉意,夏锦紧紧身上的报风,仍是坐在原位未动,直至月上中天才有一道身影闪身从窗外进来,带进来一室冷意。
“小姐!”风拱手向夏锦见礼。
“风辛苦了!事情办得如何了?”夏锦点点桌边的位子示意他坐下,又拿起桌上的茶壶为他斟了杯温茶递过去。
风接过茶水一饮而尽,夏锦一向体恤下人,他们早已是见怪不怪,也不会向刚开始那样受宠若惊了,反而变得坦然,小姐给的体面就受着,只更尽心尽力的把小姐吩咐的事做好那也不枉小姐的体恤之情了。
“都已经办好了,随着郎中上京,这沿途自会陆续流出专治骨伤的神医之名,待他进京这流言只怕早已是在传遍京城的大街小巷安王府自然也会得到消息!”风事无巨细的一一回答,当日小姐定下此计之时便让他与雨兵分两路。
雨负责回乡护送郎中入京,而自己则是按照小姐设计好的路径,沿途安排好人,待郎中等人到时便安排人传播遥言为朗中造势。
续了一杯茶水端在手中,夏锦再次开口,“我让你在离京不远的地方寻一位断骨多年之人可曾寻见?”
这才是夏锦安排的重头戏,所谓传言未必真,眼见方为实,若都是传言而不让安王看到一个位真正被救好的患者,让他如何放心上勾呢!
“小姐,人是找到了,不在京郊,而是在离京百里之外的一个村庄上面!”风微微蹙眉,当时小姐有说过在京城周边找,只是他觉得不太合适,有点太刻意的感觉,便私自做主寻了个离京城稍远的地方。
夏锦微笑,不过一点小事而已也能让他不安,“无妨,远点才好,这样才不会显得刻意,才能降低安王的戒心!”
“人妥当吗?”夏锦关心的反而是这点。
“妥当,他们一家是战王府庄子上的佃农,王妃一向待人温和,那孩子的腿疾,王妃也不是一次让大夫给他看了,只是无人能治罢了!”在人选方面他也曾考虑过别人,只是若是此事能帮王妃了却一桩心事,也算是报了王爷多年的栽培之恩了!
夏锦听罢微微蹙眉,战王府庄子上的人,能让安王信服吗?或许还需再找一们和这京中势力无关的人备着才行。
“小姐,风却有私心,还请小姐恕罪!”看出小姐眼中的疑虑,风索性低头请罪。
风的这般态度到是让夏锦一愣,她并无怪他之意,只是在考虑这人选是否妥当之事,“无妨,你且细细与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回想起那年秋天,初见那孩子时,那背对着门侧躺在炕上的瘦弱身影,犹记得他当时一手轻拍着躺在他身侧,一个更小的孩子,对他说,‘弟弟,哥哥的腿瘸了,再也不能像战王爷那般保家卫国成为人人称讼的大英雄了,弟弟你一定要好好努力,有一天代替哥哥投身战王帐下,成为战魂卫中的一员,替哥哥完成哥哥完成不了的梦想好不好?’那日他在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身上看到了什么是落寞。断的不仅是他的腿,还有他一生的梦想。”
看着夏锦还坐在桌边微笑着等他的回答,风连忙收起自己的思绪。“那孩子是佃农之子,今年不过一十五岁,腿断之时也不过才十一岁。那庄子是离京较近的一座庄子,专供府中的瓜果蔬菜供给,平日里送来的果蔬都无甚特别。偏巧有一次送来的水果中多来名叫野山梅的一种野果子,个头小小,红通通,味道也是酸酸甜甜的,本来这种野果是上不了厅堂的,管家便将他们分给了府中的下人,只是有一次王妃无意中看到了一小丫头吃的开心,便一时兴起也要了两颗过来偿偿,结果一试之下,便随口赞了一句‘确是好味道,也难怪你这丫头这么贪嘴了。’”
“本来只是王妃与小丫头间的戏言,却不想被路过的二总管听个正着,为了讨好主子,这二总管便令佃户大肆上山采摘,只是这大人白日要在地里做活,哪来的空闲,但让大点孩子带着小孩子在半山腰摘果子。而那小子也是个不走运的,一脚踩空掉进猎人的陷井里,摔断了右腿,家里穷又没钱延医问药拖了两个多月,当战王得知此事带着大夫过去时,这孩子的腿早已是回天乏术彻底的废了,此次小姐既有回天之术不如就便宜那小子了吧?”
风的话里竟有几分肯求之意,到让夏锦意外。
夏锦微微点点头原来是有这般原委在的,“那便就他吧,先与他说清楚,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一切单凭他自愿,郎中快到那里时,你提前与我说一声,我亲自过去!”
与医术一途,夏锦虽不会诊脉开药,但她见识过现代的西医技术,多少也可以给一些意见,若由她在这把握肯定要大上几分的。而此事便是要引安王上勾的,自是不容有失。
“我代狗娃谢过小姐大恩!”风听到夏锦允了,忙不跌的起身向夏锦行礼。
“嗯!”夏锦应了一声,原来那孩子是叫狗娃啊,这古代人取的名字还真让人不敢恭维,心中暗暗庆幸还好自己和哥哥的名字还过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