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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于是我又不客气地向他讨了两张,一张用来擦桌子,另一张,我则绅士地借给了一位扎辫子的女生--借花献佛,我辈之德!

而后,讲台上收学费的那位眼镜大叔拿着厚厚一叠子的钞票,眉飞色舞地开始了一段长达30分钟的演说。俗话说财大气粗,不仅如此,手里有钱,声音都比平时要粗很多。

演说的具体内容我没仔细听,因为我正在数这班上究竟有多少除男性外的生物。

30分钟的内容,我也只听见那眼镜大叔自我介绍时说他叫李文胜,然后他将是我们这三年的班主任及语文老师。与此同时,我也数清了,总共有二十八位女生。二八二八,质量顶呱呱!

接下来是排座位,当时我个子虽矮,但我却被安排坐在了倒数第二排。我自我安慰,一定是我人格魅力高尚的缘故。

刚坐下没多久,旁边来了一位黑衬衫短头发的女生,她笑着问我说:“同学,可以坐么?”我还未来得及回答,她早已一屁股坐了上去。

我将她上下打量一番,估计凭自己那还未成型的肱二头肌也抬不动她早已成型的大象腿。于是我露出招牌式的八颗牙,自我介绍说:“我叫方伟,方伟的方,方伟的伟。同学你叫啥?”

她说她叫王理雪,没有多余的介绍。我当时就想,这姐们儿应该是没什么文学功底。所以,我决定替其取一个极具文学价值的绰号--菜!

当时我也没想到,多年以后,QQ里会有个偷菜的游戏。而且,直到现在,我也没想清楚,谁会是我将来的菜。

就在我和同桌这颗菜友善地交流家里几口人、田里几亩地、地里几头牛的同时,前排又来了一位扎辫子的丫头。

我刚想打招呼,没想到她抢先一拍桌子道:“哈哈!是你啊小兄弟!没想到这大脑袋头发长这么快呢?有空再去我那剃头啊!”

我闻言仔细一看,顿时吓得毛孔骤缩,差点把口腔里的扁桃体给吐出来,她竟然是那天给我理发的那‘姑娘’王梦笛!

第二天语文早读,我认真读书,读的是《七里香》,准确地来说是在唱。唱着唱着,我竟然得到周杰伦的真传,忘了词儿。

碰巧我当时语文书正好翻到《理想》这篇诗歌,于是,我便用《七里香》的原旋律将《理想》给唱了出来:理想是石。

敲出星星之火。

理想是火。

点燃熄灭的灯。

理想是灯。

照亮夜行的路。

理想是路。

引我走向黎明。

人们常说看不懂的东西都比较厉害,是以我不由佩服此作者厉害无比,因为当时我将这段《理想》唱了半天都没弄清楚我的理想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诗歌的结尾,我一点也不想走向黎明,更不想走向刘德华……

就在我一曲终了之时,前面的王梦笛突然一回头,对我笑着说:“同学,你唱的真有周杰伦的范儿!”

于是乎,我便自恋地龇出八颗大白牙。再于是乎,我们两人都没心思继续读书了,开始音乐上的深入交流。而交流后我才发现,她说的周杰伦范儿是指我唱的歌词她一句没听懂……

时隔六年,我也不记得当时怎么就和她聊着熟了,后来,她成了我的死党。我原以为王梦笛喜爱做梦玩笛子,后来才弄明白,她不爱做梦,更不爱玩笛子,却喜爱玩钢笔。

自从坐在我前排后,王梦笛就经常拿她的头号杀人利器‘英雄牌钢笔’逼迫我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像什么前后座位距离必须她大我小她宽我窄,她说一我不能说二,她说二我只能说二百五,诸如此类数不胜数。我含泪屈辱,不堪回首。还好我身无分文,本身也没什么姿色,不然她就财色双收了。

就她对我当时形象的理解更是嗤之以鼻、嗤之以口以眼以眉毛,总之就是毫无品味。她说我那时夏天的穿戴好比是卢旺达的难民,大冬天的只穿一件T恤加外套。至于我自己记得当时身体挺好,感觉不到冷的。

虽然,印象中,别人都穿成了‘哀思寂寞人’……

王梦笛动不动就跟我上演武侠片的女魔头性格也培养了我日后的好本领,具体而言是逃跑求饶的好本领。好吧,我承认自己给广大男同胞丢脸了,但丢脸好过丢了小命,不然我也活不到现在啊。

期间我一直告诉王梦笛要留长发,她望了我两眼,笑着说:“为什么?是不是本姑娘窈窕淑女,秀发动人,所以你对我有什么不轨的想法,难道你……”

我被这‘难道’隐藏的涵义吓得不轻,赶紧打断,说:“绝对没有!只是因为你脑袋小,得扎辫子才好看。”

王梦笛得意笑道:“什么叫脑袋小?语文怎么学的!是脸小,我是巴掌脸!”

我悻悻道:“哦,那就是巴掌脑袋,和椰子差不多大……”

话未说完,顿时就有一道杀死人的目光以每秒数十米的速度射过来,我闪躲不及,身受重伤。

通过上文,大家完全可以想象王梦笛的性格有多么彪悍了,伟果果当时的悲惨程度直追‘感动中国十大青少年’。

但值得庆幸的是,坐我后面的一个女生,就比前面那位王梦笛温柔多了。她叫王莹,很好听的名字。然而我生来不爱顺着叫别人名字,却喜爱倒着读,于是乎,我叫她莹王,久而久之变成了阎王。

王莹是班上的语文课代表,由于关系好,我在交作业时占了很大的便宜,记得我当时最讨厌语文书上这么一句话:“理解并背诵全文!”

我承认,自己又借着和王莹关系好偷懒了。不好好背课文也体现在伟果果至今写作文都常跑题,而且跑题的方式别出心裁。如果说别人的跑题是缓慢散步型,跑歪了还能顺回来。那我就是动车组型跑题了,难怪前些日子温州动车就出轨了……

再简单介绍下左边的一位女同学,她叫王璇,根据我倒着读名字的习惯,王璇成了璇王,最终读着顺口成了拳皇。

王璇在同龄人中尤为显摆,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正值青春年华,脸上的青春痘也齐齐跳出来替主人证明身份。

一男生奇思妙想,替王璇取了个王二麻子的称号,引得众人叹服不已,大笑的同时也希望她早日收了此神通以免吓着小孩子。

这里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我前后左右全是女同学?而且全姓王?

好吧,想不通的事儿就不要想了,其实历史上的很多想不通的事儿都可以归结为两个字:巧合!而更加想不通的两个字就是:奇迹!

这四位王姑娘奇迹地将我这外姓人围在了中央,仿佛十月围城般牢不可破,而这就是传说中的‘四王围方’了。方伟同学的初中生涯,也就此开始……

记得开学后的第3个星期五早晨6点半,你别问我为什么记这么清,因为我那早已泛黄的日记本里就这么写的。

当时正值夏末秋临之际,早晨微凉,野花微香。校园里的梧桐树上的秋叶经风一吹,飘飘洒洒,显得格外诗意。如果是电影里,这无疑是一幅很美的画面。但作为当事人,我只能告诉你,越是诗意,地上的落叶就越难扫。

当时四人一组值日,我、王莹、王梦笛还有一个女的忘了叫啥,只记得她外号叫‘毛毛’,一个与毛毫无关系的外号。

哦,想到落叶我突然记起来那姑娘好像叫叶玉婷。由此可见,虽然我记忆力退化,而联想力却提高了。

我们作为安徽省重点贵池中学的一员,格外荣幸地适应了其人性化的作息时间,大多数人早晨5点半前就得起床。反正我是6点,比别人能多睡会儿,因为伟果果身手敏捷,喜欢翻墙上学,相对而言比较快。但也因此,我的牛仔裤大多都是破的。

正巧那会儿正流行穿破烂的牛仔裤,同学们都说我引领时尚潮流,我笑笑说:“过奖过奖,碰巧罢了!”

其实潮流这东西就像是刚开走的公交车,我等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就算追上,也只能挤在拥挤的车厢弄得一身汗臭。所以,我们还是乖乖等下一班,运气好的话,你就是第一个上车的人,那么潮流自然就是你了。

起床洗漱后,我就得快马加鞭赶去班上,因为咱们6点20就要开始早读。当然,如果你有本事不被班主任老李逮到的话,可以6点半才开始读。

不过事实证明,老李这家伙的纯24k黄金狗眼比孙猴子还精明。如果你不想被逮到而度过悲惨的一天,最好还是乖乖读书,否则悔之晚矣。这都是伟果果亲身经历过的事儿,当面写过千字检讨的。

7点早读下课后,同学们才开始出校吃早点。我当时实在想不通一件事,为什么某些女生可以只吃一个苹果就饱了?

这里,我想说的是,学校真是‘人性化’,因为7点之前,咱们是饿着肚子早读的。我当时以为学校是想让学生们明白,食物是多么来之不易啊,有位哲人曾说过:“人类先有了知识,才有了面包啊!”

但直到后来,一个卖大饼的大妈告诉我事情的真相:“嗨呀,小兄弟,这你都不知道啊?现在的校领导普遍起床比较晚,如果让学生们在早读之前把早点都吃了,领导们就没得吃了啊!”

闻言我大为折服,心道不但高手在民间,哲人也在民间!

那天轮到我们小组值日,我不由感慨,校领导让学生们没吃饭就劳动,真是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

电视里,领导们也乐此不疲地说:“同志们啊!劳动人民是光荣的啊!我们应该身先士卒,将这种光荣继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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