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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倭刀沉沙——明朝台湾抗倭战争 (16)

更缺德的是他的人头税,荷兰人在台湾征收人头税,是以人丁算钱,而且不许交白银,只许交鹿皮,在当时的台湾,鹿皮这一台湾特产,在市场上是不许中国人私自交易买卖的。高山族人捕捉到的鹿皮,只许卖给荷兰当局,而汉人要想用鹿皮交税,也必须到荷兰当局指定的地方购买。这一买一卖,一张鹿皮荷兰人就能刮走两份钱,可谓一本万利。荷兰统治台湾三十八年,每年仅人头税一样,收入就高达七万里尔,折合白银三万多两。以台湾当时稀少的人口,这样的收入可谓敲骨吸髓。同样是鹿皮,还是荷兰人对外贸易的重要创收手段,当时仅每年台湾对日本的鹿皮出口,就高达十五万张,一张鹿皮卖到日本的价格,比起台湾本地的收购价,差价高达五十倍。绝对的暴利行业。按照荷兰东印度公司当时的账目统计,每年台湾向荷兰东印度公司上缴的财政收入,占当时东印度公司在亚洲收入的四分之一。而平均每年从台湾运到荷兰的财富,价值相当于四吨黄金。更让人发指的是,大批台湾百姓被贩卖到东南亚做奴隶,这些人在荷兰人口中被称为“猪猡”。甚至成了荷兰历届总督对中国人的代称。直到今天,还是西方种族主义者对华人的侮辱性称呼。

对台湾这头“奶牛”,荷兰人的统治者也很明确:既让牛挤奶,更不让它吃草。

对于荷兰人统治台湾时期,相关的统治政策问题,西方学者杜丁里斯的《台湾岛史》里有这样的总结:“荷兰人屡次要求与这个临近种族和睦相处,并为他防卫一切敌人而使他能安乐的生活。”

表面看来,这句话有一部分不是胡扯,荷兰人统治台湾,确实有很多“和谐”的时候,对高山族的部落,很贯彻西方人今天还说的“民族自决原则”。尊重各高山族部落的长老选举,给予部落自治权,还亲切关怀各部落长老的生产生活,经常亲切的嘘寒问暖,每年到赠送各种慰问品。还很关心台湾儿童的生活状况,尤其是教育问题,很懂“再穷不能穷教育。”首创性的在台湾各地设立学校,等到郑成功收复台湾时,整个台湾岛上的荷兰学校竟有五十多座。而且在台湾岛上普遍推行“义务教育”,家家户户的台湾小孩,不但上学免费,学习好的孩子,政府还赠送衣服等礼品奖励。更狠抓治安工作,什么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海盗,倭寇,谁来了就揍谁,很仗义。医疗工作也搞的好,各地广建医院,还派医生深入到田间地头甚至深山老林,为看病不方便的百姓排忧解难,施药诊治。类似的记录,不但广泛现于欧洲的各类史料。甚至在今天港澳台的各类资料中也有记录。

但如果透过表面看真相,也就不难发现,所谓“和睦相处”“防卫敌人”“快乐生活”,全是胡扯。

尊重台湾本土原住民的“民族自决原则”?台湾原住民不让你们来台湾的时候,你们怎么不“尊重民族自决原则”了,殊死抵抗你们侵略的时候,你们怎么不“尊重民族自决原则”了?等到要人家做顺民了,就尊重人家的“民族自觉原则。”这种尊重也只能糊弄鬼。荷兰统治时期的高山族部落,确实还是按照旧有的习俗选举长老。当选者会获得荷兰人颁发的,刻有东印度公司徽章的藤杖,以确认其地位。至于馈赠礼物,那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承认你的地位,送你礼物,那不是白给的,条件是你要干活。荷兰人在台湾总共才几千人,比如横征暴敛,搜刮民脂民膏这类日常工作,主要都靠这些长老完成,不拉拢一把,谁替他干活?事实上对于完不成赋税的长老,荷兰人的惩罚也是很严厉的,从下水牢到死刑,依照欠税的数目逐一类推。

至于“狠抓治安”这更是搞笑,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海盗,都是来抢台湾的,那是荷兰人眼里的自家奶牛,怎么能给抢走?自然是打没商量。值得说说的是台湾的“义务教育问题”,广修学校不假,儿童免费入学,发东西也不假,可那学校里什么都教,就是不教中文,反而是荷兰语荷兰字教的多。说是爱护下一代,不如说是毁下一代:要让下一代孩子,从根上就洗了脑,断掉对中国的情节,信誓旦旦的认定:我从小就是荷兰人的奴才。荷兰人的“医疗工作”也是同样道理,那些深入群众的洋大夫,基本都是基督教的传教士,你吃了我的药就要信我的教,信我的教就要听我的话,要你干啥你就干啥。多出点死心塌地的奴才那就更好了。

作为西方第一个取消帝制的共和国,荷兰人在台湾的殖民方式,比起西班牙,葡萄人来说,是非常进步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多是奸淫掳掠,荷兰人却是软刀子杀人不见血。他们最大的创举,就是“制度殖民”,建立一个表面公平的制度,只为了能更方便的不拿殖民地的百姓当人。

荷兰人在台湾创建的最重要的制度,就是评议会制度,这个机构的总部设在印尼雅加达,在台湾设有分部,乍一听很民主,对荷兰人来说确实也很民主,所谓评议会,就和西方近代的议会差不多,用以监督荷兰各级行政长官,并拥有对政治军事大事的表决和决定权。看似很民主,但这民主,人家是不带华人玩的。恰恰相反,荷兰人在台湾本土设立了“结首”制度,即将台湾本岛的汉族人,按照数家为单位编成“结”,“结”的头领叫做“结首”,其实是为了方便对台湾百姓的控制。对本民族人民主,是为了对异族人更好的专制,这就是荷兰人的“殖民式民主。”

那时候在台湾的中国人,主要就干三件事,送钱,洗脑,挨整。如果你是一个从内地来的屯垦农民,那你要种台湾人的地,叫“王田”,税赋一年十八石,而且自己不能随便种,得荷兰人让你种什么你才能种什么。比如今年国际市场上白糖卖的贵,你就种甘蔗,明年小麦卖的贵,你就种小麦。但不管种什么,你都是和钱无缘的,因为种出来的物产,必须得按荷兰人给的价格卖给荷兰人,一般都是花买萝卜的钱买人参,你还要交人头税,得花高价从荷兰人手里买鹿皮,然后再充人头税交上,一买一卖,还是给人家送钱。

你家的孩子,到年龄必须去上学,不上学你就要坐牢,上了学就要从小学洋文,说洋话,几年下来就成了根“小香蕉”,怕是能连自家祖宗都忘了。平时出门上街,碰到洋人一定要绕着走,因为他可以骂你是猪猡,也可以打你,你却不能还手。因为他打骂你是天经地义,你还手就是犯法,要是碰上荷兰兵,而你偏巧又长得身强力壮,那更要能躲多远就躲多远,没准人家正在做奴隶贸易,一高兴把你当华奴抓了卖到东南亚去,你和你家人也就算是永别了。而如果你是个高山族,也许你还会有更多的烦恼,比如你要打猎,工具要交税,挖陷阱要交税,要打渔,渔网要交税,打的鱼要按照条数一条一条交税。干活之余,没准还要被族长抓去和人干仗,因为荷兰人经常挑唆你的族长,今天带着乡亲们和东家打,明天又和西家打,只有他看着你们自家人打……

这就是荷兰三十八年统治台湾的真相:一个表面平等,民主,和谐,实则虚伪,严苛,横征暴敛,华人灾难深重的世界。

后人每读到这个世界,无不扼腕叹息,但扼腕叹息完了,却有一个疑问涌上心头:为什么荷兰人这么容易就在台湾倒行逆施,明朝干嘛去了?

说到明朝的角色,却还要从台湾沦陷之前的那场战斗:明荷澎湖海战说起。

澎湖浴血——明朝收复澎湖列岛之战

荷兰人窜犯澎湖列岛,论时间要早于他们登陆台湾,之所以放在这一章说,是因为正是这场发生在澎湖列岛的海上血战,为台湾岛后来三十八年的沦陷命运,埋下了沉重的伏笔。而所谓“沉重”,并非是因为战败了,相反,是很漂亮的打赢了。

明朝万历三十二年七月,一支神秘的欧洲舰队,突然横亘在中国台湾海峡澎湖列岛的面前,说神秘,是因为这支舰队与之前中国边民都熟悉了的倭寇,葡萄牙人都大不相同,其舰队的旗帜上写着VOC三个奇怪的字母,舰只的数量不多,仅仅只有两艘,但却是两艘中国人从来没有见过的超级巨舰,舰只高二十余米,长七十余米,远大于之前的葡萄牙“蜈蚣船”以及小的可怜的倭寇战船,这是十七世纪欧洲刚刚出现的铁甲巨舰,是有“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所特有,黑森森的炮口,直指波涛汹涌的中国。

虽然后来登陆台湾的荷兰人,在台湾岛上先哭穷再装可怜,煞费心机的表演半天,才总算站住了脚。但在这之前二十年,他们曾经很嚣张,曾经以为武力恐吓外加威逼利诱,就可以轻易的在中国打下一块殖民地。比如,1604年,他们初次造访澎湖的时候。

台湾岛,他们曾经根本看不上眼,澎湖,才是他们最早心仪的黄金土地。在经过了日本倭寇,葡萄牙殖民者,西班牙殖民者等几轮海上风暴后,十七世纪欧洲最强大的海上国家,拥有占欧洲四分之三吨位强大舰队,称雄于大西洋的荷兰,来了。

这是荷兰人自开辟东汉航线以来,第三次造访中国沿海了。此时距离他们设立在雅加达的东方殖民总部——东印度公司,挂牌成立只有两年的时间。初来乍到的他们,在亚洲还并未站住脚,他们曾想先行占领葡萄牙人租借的澳门,失败。然后又想夺取西班牙人盘踞的菲律宾,再失败。接着,就是澎湖,立足未稳的他们,一下子动用了他们仅有的两艘铁甲战舰,舰队的司令,中文名叫韦麻郎,荷兰名叫“wybrand van warwijck”,他是荷兰的海军上将,拥有丰富作战经验的名将。压箱底的战舰外加压箱底的人,对澎湖,荷兰人志在必得。

荷兰人敢把压箱底的本钱拿出来,一是因为澎湖非占不可,在他们眼里,这里毗邻中国海岸线,富饶的中国东南大地尽收眼底,既方便做买卖更方便打劫,实在是黄金地段,二是他们相信,此时占有澎湖,已经是水到渠成,拿着铁甲战舰吓唬一下,好比是趁热打铁。

而所谓的水到渠成,那是因为比起之前的其他几位角色,荷兰人不但能打,能骗,更能混。

首先是混汉奸,荷兰人远航中国的第一站,是公元1599年造访泰国,先用金银财宝和泰国王室上下混了个脸熟,然后想着趁泰国使团向中国朝贡的机会,浑水摸鱼混进去,谁想人算不如天算,泰国国王竟然莫名其妙死掉了,朝贡的事情自然泡了汤,却也不白混,荷兰人在泰国结识了来此做生意的华商潘秀,李锦,郭震三人,这三位,是常年在东南沿海从事走私贸易的奸商,混熟了自然无话不说,荷兰人不但得到了许多有关中国的情报,那位李锦更不甘寂寞,上赶着给荷兰人出坏主意,先是建议他们先拿下澎湖,以此要挟明朝政府,潘秀更主动表态,愿意帮荷兰人收买福建政府官员,帮助他们得到贸易特权。郭震更是牛皮吹上天,拍胸脯保证上面有人,实在不成,能帮荷兰人直接跑北京送“国书”。

那就再接再厉接着混,荷兰人又开始混政府了,李锦说的没错,澎湖列岛着实是风水宝地,更可恶的是,李锦还向荷兰人透露了一大机密:澎湖列岛的明朝守军分春,冬两汛期换防,如果七月份动兵,正好是澎湖的换防期,占领澎湖可谓兵不血刃。潘秀也真卖力,在福建政府各部门上上下下花钱打点,希望明朝政府能允许荷兰人“通商”。尤其是税务太监高彩,这是福建当地出了名的财迷,此人多年来在福建掠夺民财横行霸道,是当地一霸,但他收钱就办事,随即就向福建巡抚林学聚提议允准,更写了奏章向万历皇帝汇报。有关荷兰“通商”一事,明王朝各级官员也是意见不一,有强烈反对的,担心荷兰人狼子野心,反招来祸害,收了好处的官员,自然是极力赞同,特别是那位高彩高太监,连续给万历皇帝上奏折,荷兰人的通商算盘,貌似大有希望。

就在这时候,荷兰人来了。

1604年七月十五日,荷兰舰队司令韦麻郎率领两艘铁甲战舰,突然占领了中国领土澎湖列岛,诚如李锦所透露的,此时正是澎湖守军换防期,岛上并无一兵一卒,荷兰人兵不血刃占领澎湖列岛的马公岛,在岛上胁迫当地居民为他们构筑堡垒,企图长期占据,一时间“东南大警”。

第二章:强敌西来——葡萄牙,荷兰,西班牙早期对台湾的侵略 (3)

其实在此之前,荷兰人早就和三位“汉奸”说好,等到“通商”事情办妥后,再率舰队造访中国,但一来明王朝上下对“通商”意见不一,拖延日久,荷兰人等的急了,二来荷兰人善于“生米煮成熟饭”,比如在东南亚和美洲非洲拓展殖民地的时候,他们就惯于先斩后奏,先占下人家地方不走,再武力胁迫对方签署不平等条约。但这次他们找错了对象:大明。

对于长期自信为“天朝上国”的中国人来说,多年以来,土地可以谈,通商也可以谈,做买卖吃亏也认了,但惟独没得谈的就是面子。半点招呼不打,就占了大明朝的地方,还大模大样的修碉堡,实在是太不把大明朝当盘菜了。这还了得。明朝上下一下子炸了锅,原来有的谈的“通商”,一下子就成了没得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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