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身为当事人,但是我完全可以理解楼前众人的愤慨,这种愤慨我也常有的,比如说如果看到一个极品美女挽着一个极品侏儒+猥琐男走过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想问候苍天老妈的冲动。
据说呢,很多人和帅哥美女谈恋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走到街上时可以把旁边的美色当做战利品向世界炫耀:看吧,我在滑铁卢后俘获了拿破仑!
但是如果你能丑到我这种程度,就是说,丑到不需要旁边有帅哥来衬就已经够灰溜溜、够引人侧目的程度,那么就已经不会再觉得旁边有一个阿多尼斯对自己有啥好处了。
在我们这样帅哥如林的国家,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帅哥都因为不学无术而不得不被分流到了校园之外的各个领域。能够进入学院的帅哥,真是稀少啊!像我这个年纪读大学本科的时候,走在我们这种综合性大学里,男生的总体质量那是相当地惊世骇俗。
记得当年我随导师去中大开会,傍晚时分我从旅馆出来绕操场散步,看到学校里无数来来往往唇红齿白打扮正常的南方小帅哥,不由得悲从心起--当初我咋就没往中大考呢?我把我的发现报告给负责接待我们的中大师姐,她听了哈哈大笑,说:不会吧不会吧,我们学校哪里有帅哥?我怎么没发现。
我诚恳地邀请她下次有机会一定要来我们学校参观,这样她就能明白我没有骗她。后来她来北京的时候果然顺道来了我们学校,临走的时候感叹说:师妹,果然是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啊!
让我解释一下:一般来说,能自己考上我们这种学校的有两种人。一种是极度聪明的,一种是智力普通然而极度用功的。在一个人群里,极度聪明的只能是少数;所以,大部分我们这个园子的人其实是属于极度用功的。不可否认许多人的智力比一般学生要高一点,但是绝不会高到可以用档来划分的程度。就像一个人早晚身高会有偏移,我们的智力和一般人的智力就属于这种情况--属于因为外界条件影响引起的变化,而不是本质上的不同。
废话少说。总之就是,和现在的80年代中后期小男生们的情况显著不同的就是,在我们那个时代,能够找到一个身高超越178厘米的男朋友,在校园里那是相当有面子的一件事。其影响力差不多就等于边走边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我赢了滑铁卢战役”或者通俗一点,是“我成功领导了南昌起义”。
而如果像我这样,能够理直气壮地走在图书馆的路上,后面跟着一个像小Q那样完全可以媲美年轻时代的汪精卫的大帅哥,并且让“汪精卫”乖乖地扛着十几本书以及水壶(解渴)、咖啡(提神)、万金油(驱蚊)之类的自习必备杂品跟我走,那是相当地,怎么说呢,引起公愤的事。
你想想看吧:傍晚时刻,绯红色的晚霞布满即将来临的夏夜,空气中充满了暖融融腻歪歪的银杏叶子玉兰花的香味。女生楼前站满长发飘飘的美女和与之配对的猥琐男;突然,一个体态性感眼神纯净的汪精卫提着一个暖水瓶出现了。这个帅哥焦急地发着短信,等待心上人下来。
~~人们等待着看到这种极品帅哥的心上人会是什么神仙~~木门咯吱一声响,如同一阵风似的冲出一只身手矫健的暴牙龙,本龙龇着满口的森森白牙,两只小眼睛在450度镜片后熠熠生光。然后,终究未能免俗的小恐按照情侣的流行风尚妩媚地对帅哥喊了一声:“~~猪!!”
被这样一只极品恐龙称为猪的人甜蜜地乖乖地应了一声:“哎!”然后两个人越过重重美女和猥琐男提着热水瓶走了。
需要多大的毅力和健全的人生观才能够抑制住问候苍天老妈的冲动啊!!
虽然我身为当事人,但是我完全可以理解楼前众人的愤慨。这种愤慨我也经常有的,比如说如果看到一个极品美女挽着一个极品侏儒+猥琐男走过的时候,我也有这种能问候老妈的冲动。
由此也可见,虽然我长了一张非常人的脸,但是我依然保持着一颗正常人的心灵。尽管我每天起床就要在镜子里瞻仰一遍丑的写法,但是我依然有着健全的审美观,还不至于进了罗刹国似的黑白不分。
我又扯远了。总之我的意思就是,我本人属于这种情况:走在街上的时候回头率特别地高。真是没办法,虽然我一向很想低调,但是太过杰出,想不让人注意都难。从我后面走过的人往往走到我前面还要回头看一下,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我身材好。(这种人其实最没文化了,完全不知道知足应该怎么写。)
从我前方迎面走过来的人,看到我往往也要在我脸上停留两秒钟,为什么?因为人都是有求知欲的,而我的脸蛋就可以激发大部分成年男性的求知欲:NND,这女的脸蛋咋长的呢?
而小Q的具体情况呢又是这样的。他就属于那种走在路上,如果被两个女生看见了,这两女生立刻会激动地窃窃私语:“靠,看见没,帅哥啊!咱学校的么?”
如果被一女生看见了,该女生会在晚上回宿舍后对宿舍姐妹们说:“知道么?我今天在五四路上看见一个帅哥!”
然后该谈话延续下去,我掐着脚指头都能想到必定是这样的:
女A:哇,哪个系的?认识么?
女B:不认识哎。不过最近老在我们楼前出现。好像他女朋友是我们楼的哎。
女C:别提啦,我知道那女的。
女AB:哇,是谁呀?哪个系的?漂亮么??
女C:楼上的,我死党隔壁的,忒丑了。这男的白长张帅脸,眼神儿不对。
女AB:~~哎,没天理啊~~
(这段话是我参考我们屋的寝室夜谈推理出来的。)
可想而知,我们这种强强组合,一旦出门该是多么的不同凡响。那是相当强烈的老少男女红叶绿花配啊!(忘记说一句,俺虽然比小Q小一岁,但是比他高一级。换句话就是,我是他师姐,他是我的小师弟!!)
其实我一向觉得我是一个普通人,就是属于脸皮跟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普通人一样薄,甚至可能更薄的那类普通人。要是我的脸皮能够稍微厚一点儿呢,我那颗敏感的小心灵大概也就不会遭受那么多折磨了。小Q总是觉得我有勇无畏,在他的眼里我就像一颗人肉弹,一旦出膛就勇往直前英明果敢然而又狂放不羁有着大篷车的流浪气质地在世界上奔跑。但是其实他是被猪油蒙了七窍,根本不了解我的本质其实是一个很敏感、很在乎别人看法、因此很容易受伤的人。
我这个人完全是一个弗洛伊德学说的活样本。我的真实性格就好像当年学三食堂的肉包子,浓缩的肉馅外裹了一层又一层厚厚的面粉,如果没有一张变形过的长嘴,根本就不可能在五口之内吃到馅儿。而且,这个肉馅跟包子皮的相差如此之大,以至于每一年初上贼船的新生们根本就不会相信那么光鲜亮丽白若凝脂的包子皮下面掩盖的是那么衰老那么消沉的一团肉馅。
跟小Q恋爱后,有一次上BBS,看到有个ID发文说:今天看到一只恐龙和帅哥在××(校园便利店名)前走……在那个主帖下N多人踊跃发言,纷纷用自己日常生活中的所见事例来论证这个世界的不公,看得我心惊胆战、汗如雨下。那个破帖搞得我彻夜难眠,疑神疑鬼地猜测这个可怜的ID本日在路上见到的恐龙帅哥配是不是就是指我和小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