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的时候,我喜欢了一个人。他告诉我:不念过往,不畏将来。我想,这八个字连标点符号共十个字,是我二十岁往前的十年听过的最好的句子。差不多有十年我过得不好,很不开心,这样那样的原因,让我喘不过气来。可当我喜欢这个人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曾经的不堪也没有那么重要了,过去不再如跗骨之蛆缠着我。可我还是时常思考至深夜。所有经历的感情里面,我第一次觉得,我是如此年轻,年轻到现在说过的话五年后想起来,就会嘲笑自己幼稚。我是一个庸俗的人。所以我庸俗的写了上面的这些个文字。说起来也觉得自己矫情。不过,爱情是美好的,我写下来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保留这个美好。如果我和他走到了最后,那么当我们满天白发,一起读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想,我和他都将变得年轻。如果我们没有走到最后,我会把这些,留给我的孩子们,也许他们青春的时候,也会遇见和他一样的人。我希望他们能和我一样,懂得珍惜。世界有七十多亿人,中国有十几亿人,要找到喜欢的那一个太不容易了。遇见了,即使不能走到白头,也一定要学会珍惜。同样的,如果是陌生人读到了这些,请别说任何话,我所有的祝福,所有而我只是一个凡人,一个庸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