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层级结构、法律地位、功能以及面临的问题决定了当前改革政府层级体制的突破口在于地级市。但是,中国现行的行政层级体制和资源配置模式已经将地级市政府的权力结构和利益结构制度化甚至法律化了,省级政府已经很难对市县政府的权力和利益作根本性的调整,地方政府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着动力不足、权限不足甚至是合法性不足的多重困境。因此,中国政府间关系的调整必须走出权力收放、无序博弈的局面,从整体上、自上而下地构建制度化分权体制,合理划分政府间的职责权限,用法律和制度来保障中央政府的权威性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使地方政府逐渐从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的“代理机构”转化为地方公共利益的“合法代理者”。